浙江率先基本实现残疾人小康 省级公务员岗位招考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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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3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胡昊编辑/沈正玺)今天下午,记者从全省残疾人工作会上了解到,通过调查和分析,2014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91.1%,比上年度提高2.5个百分点,首次突破90%,实现基本小康,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浙江省残疾人实现基本小康
补贴标准再涨11万人受益
2014年,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统计局对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665个乡镇(街道)3009个村(社区)的21392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指标共有17个,分属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最后调查出来的结果,2014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91.1%,比上年度提高2.5个百分点,首次突破90%,率先全国实现基本小康,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会议现场
三大类指标当中,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98.5%、86.3%和83.2%,比上年度的97.8%、81.8%和80.0%分别提高0.7、4.5和3.2个百分点。
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3355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2.3%,比上年度上升3.4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296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5.3%,比上年度上升0.8个百分点。
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37.7平方米,比上年度增加3.6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51.6平方米,比上年度提高2.9平方米。
残疾学龄儿童(6-15岁)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80.5%,比上年度上升2.2个百分点。
另外,目前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是100元,但在今天下午的会上,省政府把这个标准提高到了125元,全省将有11余万残疾人因此获益。
2014年,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5.2%,高于全省10.7%的平均增幅,人均收入达到1600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9892元的1.5倍。
4省级部门推出公务员岗位招考残疾人
2018年前还将铺开
记者从会议上确认,今年浙江省经信委、省食药监局、省农业局、省残联都已经设置了岗位招录残疾人,而且,根据新出台的《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2018年前,所有省级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这比全国提前2年实现目标。
据了解,目前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8万余人,安置率只有0.75%,只有法定要求1.5%的一半,其中,省属事业单位安置率更是只有0.51%,省级机关更低,仅为0.24%。
从全国看,根据2011年的统计数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五年招录的残疾人公务员数量只有95名,其中大多数还是由各级残联录用的。
事实上,现在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已经或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近万名残疾学生从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毕业,他们对于高要求岗位的适应能力,和普通人没有多少差别,甚至更强。
在新出台的《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中,要求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提出2018年前,所有省级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比全国提前2年实现目标。
今年设置招录残疾人的4个岗位分别是:
省残联:康复部(康复管理)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公共卫生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的35周岁以下残疾人都可以申报。
省食药监局:财会,要求学历本科,财会类专业的35周岁以下残疾人都可以申报。
省经信委:嘉兴无线电监测站,岗位是无线电监测,要求本科学历,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的35周岁以下残疾人都可以申报。
省农业局:浙江省农牧业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的外贸管理,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贸易学、农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35周岁以下残疾人都可以申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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