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欲修改周边事态法 取消自卫队活动地理限制
中新网3月13日电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12日基本决定将修改假想朝鲜半岛发生突发事件时向美军提供支援的《周边事态法》,针对自卫队为确保日本的和平与安全向他国军队提供的支援活动,将创设“重要影响事态”的概念来取代原先的“周边事态”。此举旨在明确取消实际上存在的地理限制,将活动范围扩大至目前不允许的外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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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另一方面,有关自卫队海外派遣的永久法将把目的仅限于向他国军队提供后方支援,同时研究即使没有联合国决议,只要接到国际组织的请求也可派遣。
报道指出,鉴于公明党要求从严设定派遣条件,日本政府设定了国际法上能确保正当性的三个标准。具体分别为:有允许行使武力的联合国决议;有不达到允许行使武力决议的谴责决议等;虽然没有决议但接到国际组织的请求(美军单独的军事行动除外)。符合任一情况就允许派遣。
报道称,支援活动的原则被定为“不在实际存在战斗行为的现场(战场)实施”、“在外国领域进行活动时需征得当事国同意”、“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就撤走部队”。
支援内容中对提供弹药进行解禁,但另一方面将提供武器排除在外。原则上必须事先取得国会批准。还将规定防卫相必须考虑到确保部队安全。当活动场所或周边预测将发生战斗行为时,活动将暂停。
此外,非联合国维和行动(PKO)框架内的人道主义重建援助活动原先计划写入永久法,但最终决定通过修改PKO合作法来应对。日本政府认为与以行使武力为前提的他国军队支援区别对待可使永久法的目的更为明确。
《周边事态法》制定于1999年,主要规定了当“日本本土遭受武力攻击”或“日本周边一旦发生对日本的和平与稳定有重要影响事态”的情况下,美军如行使武力支援,日本自卫队能够以何种程度开展后方支援。该法的宗旨是确保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中美军对日本的防卫义务能够“有效发挥”,从而确保日本的和平与稳定。
以往日本政府对《周边事态法》的解释指出,“所谓的‘周边事态’并不是地理上的概念,而关键着眼于事态的性质”,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周边事态,还需依据对紧急事态的情况与规模等进行判断。但另一方面,1999年时任日本首相的小郑惠三曾在国会上指出,“中东以及印度洋地区发生的紧急事态升级不适用于周边事态法”,也就是说该法案有一定的地理限制。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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