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才能成为“燃灯者”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 2015-03-13 1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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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周强院长昨天的报告中,有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这是习总书记对英年早逝的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事迹所作批示中的一句话。周强把这句话具体落实到打破利益藩篱,向自己开刀,动自己“奶酪”,算是切中肯綮,说到了点子上。法官要成为“燃灯者”,首先要让灯光照亮自己。

  “燃灯者”一词最初的出处,是《马太福音》中的一段话,“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把灯放在高处,放在明处,目的是为了服务别人,照亮别人,当然,为别人点灯,照得最亮的肯定是自己。

  所以,要做“燃灯者”,先要让自己透明。在今年的高院报告中,谈及今年的工作安排,专门增加了一块往年没有细说的内容,就是要“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要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当然,透明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就像餐馆的开放式厨房也有可能使用违法添加剂。但是,没有透明,监督就无从谈起;没有透明,自律就很难成为习惯。

  做“燃灯者”,还要心怀敬畏,态度谦卑。“燃灯者”照亮别人,是使命,是责任,而不是一种恩赐。在周强的报告中,有一句很感性的话,“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这样的态度,在以前的报告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周强在报告中关于“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讲了长长一段话,同样是以前报告中没有出现过的。其中指出,要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坚决纠正冤假错案,要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民的尊重。

  做“燃灯者”,不能全靠自觉,还要有完善的内外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周强在报告中承诺,今年法院系统将严格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同时,对错判误判案件的责任追究已经展开,去年影响巨大的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不仅改判当事人无罪,而且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会让“燃灯者”既感到压力,又感到轻松,因为大家可以摆脱潜规则的约束,专心办案,依法办案。

  总书记希望法官甘当“燃灯者”,因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性破坏作用,司法不公带来的黑暗会让人格外绝望。所以,希望有更多的法官成为“燃灯者”,希望通过“燃灯者”们的努力,能让公正的司法照亮我们每一个人的世界。(评论员苗凡卒)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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