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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实施一周年 乐清网购投诉增1.5倍

温州网乐清支站 2015-03-17 14:31:38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昨日,记者从温州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去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至今,乐清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2175件投诉,同比增长22.4%,其中网购投诉40件,同比激增1.5倍。这些网购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方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网络购物投诉量激增,除了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市民网购数量增多等原因外,“新消法”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的实施,也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法可依。

  今年初,市民董先生在我市一家网上书店购买了一本价值15.2元的书,收到书后,他觉得不合适,就寄回给该网上书店,可等了好几天也没见该书店退钱。“‘新消法’不是规定网购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吗?”董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该书店如数退还了购书款。

  网购投诉中还有一部分涉及虚假宣传。今年1月份,绍兴的夏女士在我市一家日用品网店上花23元购买了一个电热水袋,该店网页上宣传热水袋有防爆功能,可夏女士第二次使用时,这个电热水袋竟然爆掉了,爆出的热水还溅到了她。气愤的夏女士向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解,该网店给夏女士更换了一个新的电热水袋,并赔偿了326元医药费。

  针对网络购物持续升温状况,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在网上购物时,应选择正规和信誉度高的网站平台,最好有第三方保证;应先仔细了解所购商品的基本情况后再下单,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要及时保存商品网页截屏、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付款记录、收货凭证等证据。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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