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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误食鸡蛋过敏送医 家长要求餐企赔偿

北京晨报 2015-03-18 09:19:30

  因三岁的女儿对鸡蛋过敏,朱先生自称在点餐时叮嘱服务员不要放鸡蛋,但女儿吃过炒饭后仍出现过敏、呕吐并到医院就医。为此,朱先生将北京天意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第二分店以及北京星凯爱琴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此案昨日开庭审理。

  女童误食鸡蛋过敏

  朱先生在庭上回忆称,去年10月12日,他和妻子带着三岁的女儿来到朝阳区爱琴海购物中心的天意小馆就餐。

  因女儿对鸡蛋过敏,点餐时夫妇俩再三叮嘱服务员不要在儿童炒饭内加入鸡蛋。上餐后,孩子吃了两口炒饭就吐了。“我和妻子从炒饭下面挖了一勺,才发现里边有鸡蛋。”朱先生说,由于厨师将鸡蛋液和米饭搅拌在一起,从表面上看不出有鸡蛋。他和妻子在孩子吃之前还尝了一口,都没有尝出有鸡蛋味儿。服务员随后和后厨核实,才承认确实上错了。

  朱先生和妻子以为孩子很快就好,又要了一份儿童炒饭。但十分钟后,女儿呕吐症状加剧,肚子也开始疼。报警后,在朱先生的要求下,餐厅人员一起陪孩子去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经医院诊断,女儿是因鸡蛋过食引起的急性肠胃炎与上呼吸道感染。而店员在消费小票的背面也写了证明,承认误将含有鸡蛋的炒饭端给我们。”

  朱先生说,餐厅一位经理助理对孩子毫无愧疚同情之心,认为再给2000元补偿就够,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情感。为此,他们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6974.99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赔礼道歉,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提管辖异议

  昨天,爱琴海购物中心代理人表示,该公司已尽到合理必要的管理义务,不具有管理上的过失。

  天意坊公司也否认其负有责任并当庭提出管辖异议,称此案应在公司住所地平谷法院审理。

  原告方则表示,侵权行为发生在朝阳区,他们有权在朝阳区提起诉讼。因原告拒绝调解,法院将对管辖异议择日宣判。

  餐厅称女童没过敏

  庭审后,天意坊公司代理人表示,服务员下单时注明了儿童炒饭不要鸡蛋,上餐后和顾客一起确认过。其中一份发现有鸡蛋后,经领班确认及时道歉并收走,呈上了另一盘没有鸡蛋的炒饭。朱先生在确认后开始用餐,但继续投诉服务员上错菜的行为。

  代理人说,因店里拒绝书写朱先生要求的承诺,双方僵持不下选择报警。而在此过程中,孩子一直在正常玩耍。对于诊断证明,该代理人表示,孩子是上呼吸道感染伴发呕吐,无过敏症状。

  晨报记者颜斐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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