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车有急事能想走就走? 说你是逃逸不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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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今日打油诗
虽说是个小事故,哪能如此不在乎;肇事逃逸明摆着,心里那叫一个堵!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人们驾车出行已经成为常态,偶尔发生刮擦之类的小事故也在所难免。相信所有人考驾照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报警。不过等交警来处理要花点时间,如果这时遇到急事,那应该怎么办呢?乐清的朱某就碰到了这样一件事,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本月9日上午8时许,朱某驾驶一辆福建牌照的皮卡车途经平阳县鳌江镇吉祥路时,和庞师傅骑行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朱某停车下来看了一下,见庞师傅坐在三轮车里,揉着腰,外表看上去没什么大碍。朱某因为家中有急事,就拿出几百元钱准备跟庞师傅私了。庞师傅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觉得应该去医院拍个片更稳妥些,就没搭朱某私了的话茬。朱某又问庞师傅要怎么办,见庞师傅一直不搭理,朱某挂念家中的急事,就跟庞师傅说“没事我走了”,也不等庞师傅回应就管自走了。
后来庞师傅报了警,民警很快查到了朱某驾驶的车,朱某也于11日主动到交警队投案了。据朱某说,9日下午在乐清召开的一个听证会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他觉得那个事情比这个小事故重要多了,加上庞师傅没怎么搭理他,他觉得庞师傅没啥事,就走了。庞师傅后来去医院检查,还好没什么大碍,大约花了一千元医疗费和修车费。
最终交警认定朱某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朱某对承担事故责任无异议,但被定为逃逸他觉得自己很冤,他辩解自己当时不是为了逃跑,不然也不会停车查看情况了。民警跟他解释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受伤的,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无法协商的要报警,有人受伤的,要立即报警,保护现场,不得逃避调查。当时朱某未确认庞师傅是否受伤,也未与庞师傅达成调解协议,也未报警就自行离开现场,完全漠视了应尽的义务,构成了交通肇事后逃逸。退一步讲,如果民警没有查到朱某,那庞师傅的损失谁来承担呢?
最终朱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平阳县公安局处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一个小事故换来如此严重后果,朱某懊悔不已。
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的逃逸是指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其实一般的车辆都有投保险,日常生活中的逃逸,基本上可以反映在保险拒赔的内容中,如是否酒后驾驶,是否无证驾驶,以及是否有保险。所以发生小事故的时候,首先要出示驾驶证,双方留下联系方式,以及相互确认一下不涉及饮酒驾驶,然后再协商。确有急事时,例如送重患就医的,可以将现场拍下来,同时拨打110讲明情况,排除逃避责任之后,就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了。
像这次的情况,朱某可以给庞师傅留下驾驶证信息和联系方式,将车辆留在现场或叫朋友送庞师傅就医,再去处理自己的事情。不过,如果发生的是重大事故,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有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这类情况下就必须老老实实留在现场了。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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