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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国泰天彤延迟交楼 违约金高达1845万余元

广州日报 2015-03-20 10:48:26

  违约金高达1845万余元

  记者昨日从广州中院获悉,从化一家开发商延迟交楼被业主索赔违约金系列案已有90余宗终审宣判。广州中院驳回了开发商的上诉,判决按照合同约定,由开发商每日按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业主赔偿违约金。按照此标准计算,当初以94万元卖出的房产,开发商迟交楼一年就将赔偿业主约17万元违约金。由此可推算,开发商将面临巨额赔偿。

  2011年11月28日,林先生与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69万余元的总价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约定国泰天彤公司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但一年多过去了,林先生无法收楼。他将国泰天彤公司告上法院。据记者从从化法院了解到的信息,去年共有449名业主起诉国泰天彤公司索赔违约金,立案标的达60578639元。

  从化法院一审对这批案件进行了审理,共对137件案件进行了判决,另有309件进行了调解,还有3件撤诉。最终,一审后,这449宗案件的结案标的为1845万余元,也就是说,开发商需要支付违约金1845万余元。

  判后,国泰天彤公司不服,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广州中院驳回了国泰天彤的诉讼,维持原判。目前,该系列案已有约90宗宣判,均要求国泰天彤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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