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黄牛借来64张身份证倒卖外汇 赚6千块被判刑5年

温州网讯 她在银行柜员机购买近320万美元,然后倒卖给他人,赚取“外汇黑市”与中国银行间的汇率差价,结果为此栽了个大跟头。这正是:
银行门口站一天,
跟着别人学“赚钱”;
不知“黄牛”是犯法,
后悔莫及泪涟涟。
昨天,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出庭受审的被告人黄某今年38岁,温州市区籍女子,小学文化程度。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至4月,为了赚取“外汇黑市”与中国银行间的汇率差价,黄某用夏某、徐某等64个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中国银行存折账户,然后通过中国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购买了共计319.99万美元,并将这些美元非法兑换给马某等人。
当天上午9点30分左右,鹿城区法院第四审判庭,身穿便服的黄某被法警押上被告人席。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黄某说没有异议,她认罪。
庭审中,黄某说,她所用的64张身份证都是亲戚朋友的,平均一个身份证所购买的美元兑换给他人后,她只赚100元左右。“我没读过几年书,不知道这样做会触犯法律。我是看到别人这样做,也就学着这样做了。”
就黄某行为的定性和量刑,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这样说:黄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6年,并处罚金。
对于公诉人的公诉意见,黄某说:“我每天在银行门口像要饭一样拉生意,赚一点点差价,真想不到这是犯法。我知道错了,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理……”说话间,她不禁抽泣起来。
鹿城区人民法院当天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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