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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中驾驶员操作失误 杭甬高速3车追尾致1人遇难

浙江在线 2015-03-22 15:19:31

  浙江在线3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通讯员/竺春璋编辑/王霄瑜)今天早晨,杭甬高速公路绍兴至杭州一线起雾,车辆缓慢通行。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萧山路段3辆货车发生追尾,一名驾驶员不幸遇难。

   3辆货车猛烈追尾1名驾驶员遇难

  杭甬高速今天凌晨起雾,车辆缓慢通行。

  4时许,高速交警在柯桥出口至萧山段对宁波方向的车辆进行分流。7时许,过萧山瓜沥4.5公里处,一辆杭州牌照的中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另外2辆货车。

  高速交警介绍,因大雾实施分流,车辆走走停停。当时,一辆宁波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停在第三车道上,突然被追尾,车身猛烈摇晃。碰撞还殃及另外一辆货车。

  追尾上来的是一辆中型厢式货车,车头严重受损变形,驾驶员被卡在里面动弹不得。救援人员将他救出送医抢救,但是没能救回来。这名驾驶员姓陈,10多天前刚应聘到萧山红山农场的一家纺织厂做专职货车驾驶员。今天6时30分,他驾车从萧山机场附近上杭甬高速,仅开出10公里就出事。

  经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民警现场勘察,这起追尾交通事故,主要是因大雾环境下视线不好和驾驶员操作失误所致。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高速交警:雾中开车要慢行并保持车距

  高速交警提醒:大雾天高速行车一定要“慢”。请大家牢记高速交警的这些建议:

  正确使用灯光。除了远光灯,最好把所有灯光都打开,如果雾很大一定要打开双闪灯,提醒后方车辆你的位置。雾天忌使用远光灯,是因为强光照在雾上会引起散射,影响视线,造成视距缩短,甚至看不清前方的路面和交通情况。

  严格控制车速。雾中行车,车速千万别快。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保持跟车距离。雾天跟车行驶,应密切注意前车动态,保持较大的跟车距离,并适当控制车速,切不可急转方向盘、猛踏或快松加速踏板,以防侧滑。雾天严禁超越正在行驶的车辆。

  此外,如果车辆进入“团雾”区域,切记不能就地停车,要就近选择出口缓慢驶出高速公路,或进入附近的服务区暂避。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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