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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天瑞尚城”楼书宣传遭质疑 记者网络看庭审

市场导报 2015-03-25 10:57:10

  温州网讯 一年一度“3·15”的到来,有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案例更为引人关注。日前,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房产纠纷案中,开发商被指夸大宣传。值得一提的是,身处杭州的导报记者却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实时旁听了整个庭审的过程。

  而据了解,瑞安法院对于常规案件进行网络直播早已成为一种常态,这一举措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首度体验远程“观案”】

  《市场导报》记者获悉,这起购房纠纷所涉及的当事人,一方为浙江天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瑞房产),系瑞安市塘下镇“尚城小区”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商,另一方为业主赵女士和朱先生,他们是夫妻。

  2014年3月9日,根据事先确定的庭审时间,导报记者通过互联网早早地登陆了瑞安法院的网站。在“直播预告”的栏目中,排满了当日及今后两天将要开庭并直播的数十起案件。

  排在首个的便是于8:40分开庭的那起购房纠纷案。网站上,有关该案的审判庭名称、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法官、书记员等信息都已详细公布。由于尚未到时间,该案的庭审状态显示为“等待庭审”。

  当庭审开始时,法庭现场的画面随即通过视频呈现出来。法官席居于法庭的最中间,原被告则分别坐落于两侧。根据当事人在法庭上陈述,导报记者获悉,2010年,赵女士与天瑞房产公司签约,购买尚城小区内的一处商品房。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2万元,总价款为186万余元。

  天瑞房产称,公司曾通知赵女士于2012年12月21日交房,但业主却未按约接收,反而于2013年3月向其送达《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天瑞房产认为,尚城小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业主要求解除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014年,天瑞房产向瑞安市法院起诉(以赵女士为被告,朱先生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业主解除与其房产买卖合同的行为无效。

  【业主法庭质疑楼书宣传】

  对于开发商提起的诉讼,赵女士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答辩的同时,则宣读了《反诉书》,指称开发商夸大宣传且交付非法建筑。据称,赵女士此前接触到“天瑞尚城小区”项目的广告宣传时,极具诱惑性的华丽辞藻将她和家人深深吸引,并决定在这个被标榜为“首屈一指”的20万平方米的法式风情大盘中,购置一处可以“奢享生活的豪宅”。

  然而在2012年12月,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后,赵女士和家人赶到小区却发现,自己所见到的与此前开发商所夸口的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在《反诉书》中,赵女士指出,6万平方米私家园林根本就是虚假的,实际的面积只有2.3万平方米,且珍稀植物也不符之前的宣传;400米滨水景观带也不存在;篮球场、网球场等33个景观其中有7个不在小区内;地下车库不符合标准,甚至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法式商业街更没见影子。

  “每平方米2万元的定价在全国任何一个城乡镇而言,都算是最高的。之所以愿意花这么高的房价购买,就是看中宣传资料所描绘的高品质的楼盘!”赵女士的代理人表示,正是因为上述种种问题,她和家人认为所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要求而没有接收。而开发商夸大宣传的行为,也构成明显的欺诈。结合房屋存在的其它问题,赵女士请求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撤销合同。

  法庭上,开发商的律师对于夸大宣传的指责予以否认,并逐一进行反驳。

  【庭审直播凸显阳光司法】

  虽然是通过视频远程观看的直播,但是各方的陈述、辩论却让远在数百公里之外的导报记者听得一清二楚。除了偶尔时段在传输上有点小的故障外,导报记者感觉,整体的直播还是较为顺畅。

  庭审持续了大约三个半小时,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将对此案择日宣判。天瑞房产的楼盘宣传是否存在夸大的内容,有待法院的裁判,《市场导报》也将继续关注。

  另据了解,瑞安法院早于2014年5月即实现了各类案件的庭审直播,开全国法院之先河。导报记者从瑞安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的案件,都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除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申请并经审查决定不播放的案件、开庭前当事人自行和解及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而取消开庭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均实行上网直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士指出,庭审直播是司法信息公开的一种重要途径,其目的是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到、听到、感受到司法的过程与结果,从而赢得公众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公开也倒逼法官提高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提高审判质量,进而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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