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三年温州十个“全国第一” 15省份复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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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针对多地出现的民间债务问题,全国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金改区颁布实施了我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这部《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核心之一,就是大额民间借贷要强制备案登记。
据温州市金融部门报告,备案制实施一年来,全市共完成民间借贷登记备案7035笔,金额近100亿元。专家认为,备案金额虽与温州巨额的民间资本存量相比,数额小但意义大。据央行研究局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份在借鉴、复制温州经验。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调控影响,温州爆发了一场民间债务危机,当时涉及债务总额达上千亿元。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温州设立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的金改任务共12项,其中“推进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被确定为温州金改的首要任务。“对症下药”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随即颁布实施。
这部法规首次对民间借贷作出登记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或累计借款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向30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借款人要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即申报登记,记录在案。
同时,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规定在裁定民间借贷官司时,法院将优先采纳有登记备案的借贷证据等。
据悉,根据“温州试验”,央行也正在探索研究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温州试验”的“外溢效应”开始显现。从各地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运作情况看各有特点,但与温州“强制备案”不同的是,大多采用的是以政府正向鼓励、配套措施支持备案为主。服务中心更主要的是充当资金撮合“红娘”,借贷双方撮合成功,服务中心就会将这笔贷款信息登记备案。
根据央行研究局的统计,目前广东、山东、湖南、四川、贵州等15个省份,共设立77家负责备案登记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工作,借鉴温州的运作模式和经验。据新华社
延伸阅读
温州金改三年创出“十个第一”
●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
●全国首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共12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共7家,搭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
●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首创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
●全国首创民间融资立法并成为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类别城市。
●开出全国首单民间融资执法行政罚单。
●全国首创反映民间借贷平均利率的“温州指数”并全球发布,引导民间融资利率市场化。
●全国首创发行小额贷款公司优先股和定向债,发行全国首单地市级城市保障房私募债。
●全国首创“地方发、地方用、地方还”的“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模式,成功吸引32亿元民间资金投入城市轨道交通和围海造田建设。
●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
●成为全国首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城市等。
据新华社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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