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违法载人电瓶车被查 醉酒乘客打伤交警被刑拘

拳打交警的男子
浙江在线3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首席编辑/赵洁)4天前,在杭州务工的四川忠县人刘某乘坐妻子驾驶的电自行车上路时被交警当场拦下。喝了酒的他面对执法异常激动,最后竟拳打交警。
记者今天获悉,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将被起诉至法院。
骑电瓶车违法还打交警被喷辣椒水后他老实了
3月26日下午快3点半,宋警官在东新路与石祥路口执勤,发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车后还带着一名男子。骑电瓶车带人属于杭州交警近期严查的交通违法行为,宋警官示意骑车人停下。
宋警官从警11年,交通执法经验挺丰富的。可这回,他没想到坐在电瓶车上的男子异常激动,还动手打他。
这名男子就是刘某,是在杭州务工的四川忠县人,骑电瓶车的正是他的妻子。当时,刘某护着妻子意图将电瓶车骑走,宋警官跑了五六米追上来进行处罚。面对交警的正常执法,刘某却暴跳如雷,口中不断飚话,并推搡宋警官。
宋警官说,他当时至少2次口头警告刘某不要动手,没有效果,刘某反而挥起拳头来打他。事发突然,宋警官头部左侧太阳穴附近挨了几拳,瞬间红肿乌青起来,再次警告刘某后,他拿出随身携带的警用辣椒水喷雾,喷了刘某。
刘某这下终于停手,但是口中依然表示不服。随后,他被宋警官和另外一名交警制服。
打交警涉嫌妨害公务已被刑事拘留
经医生诊断,宋警官的头皮软组织挫伤,没有大碍。然而,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国内没有专门的“袭警罪”,但是有“妨害公务罪”,袭击警察的违法行为基本是以“妨害公务罪”被起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今年3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据该《指导意见》,“政法干警”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交警包括在内。
交警介绍,刘某妻子骑车带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其进行处罚时遭到阻挠并殴打交警,涉嫌妨害公务。目前,刘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将被起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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