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卖普通住房 营业税免征期限5年变2年
新华网
2015-03-30 21:37: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联合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目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两部门发布的通知,调整内容包括: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我国目前执行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