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医大师生追悼首位捐献遗体的温州人徐启荣先生
核心提示:面对着老人的遗容,儿子徐良程朗读了父亲生前写的遗书:“‘变废为宝,惠泽后世’,这是我的心愿。”念到这里,徐良程止不住哽咽,而老先生的两位孙女徐叶舟和徐可更是泪流满面。
温州网讯 致辞、鞠躬、献花,昨天上午,温州医科大学师生代表齐聚人体科学馆,共同追思一位值得钦佩的前辈——温州首位遗体捐献者徐启荣先生。
昨天来参加追思会的还有徐启荣老先生的家属,面对着老人的遗容,儿子徐良程朗读了父亲生前写的遗书:“‘变废为宝,惠泽后世’,这是我的心愿。”念到这里,徐良程止不住哽咽,而老先生的两位孙女徐叶舟和徐可更是泪流满面。
徐启荣老人病逝于2011年12月21日,当时,根据其遗嘱,家属将他的角膜捐献给了温州眼库,并将遗体捐献给了当时的温州医学院,作为教学科研之用。当时,温州医学院参考台湾等地的做法,向家属承诺在短时间内充分利用遗体器官资源,三年后归还遗体。今年4月6日,徐启荣先生将在温州殡仪馆火化,家人计划将他葬在瑞安老家。
“这是他认为有意义、必须坚持的事情”
“这是我们第一次来医学院,以前不敢过来,怕看了伤心。”徐良程回忆说,父亲早在1999年就和母亲一起在温州医学院(现温州医科大学)签下遗体捐献书,并到温州市公证处对遗嘱进行了公证。“父亲一直坚持捐献遗体和角膜,临终还一直叮嘱,直到看到温州眼库的人过来,他才放心走。”老人的坚持也感染了家里其他人,“这是父亲留给我们这些后辈的精神财富,我们也逐渐理解他、认同他。其实父亲去世三年多来,我们一直都承受着压力和议论,尤其是我母亲。”
徐老先生的妻子曾爱菊不识字,一辈子勤恳劳作,她和丈夫都立下了遗体捐献的遗嘱。在曾爱菊眼里,丈夫一直都是善良、知恩图报的人,“从小到大,谁帮过他,他都记得一清二楚。现在他走了,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帮助别人。”
永远被怀念的“大体老师”
每位医学院校的学生都有两位老师,一位是在讲台上传播知识的医学老师,另一位则是像徐老先生这样将遗体贡献给医学研究的无言老师,也被尊称为“大体老师”。在温州医科大,徐启荣就是一位被尊敬的“大体老师”。
“以往的解剖课里,我们接触的是冰冷的仪器和手术台,大家很单纯地学技术。”温医大临床医学院大三学生陈丽丽介绍说,“然而徐阿公不一样,老师告诉我们他的生平事迹,并带着我们去拜访他的家人。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这是一位值得敬佩的老人。更好地学习是我们对阿公和家属的责任。”
在温医大师生眼中,“大体老师”教的并不只是解剖课,更是人文课,通过对捐献者生平的了解和家属的联系互动,增进感情的纽带。“医学生要明了这种大爱和奉献,懂得感恩、虔敬谦恭地学习,更懂得怎么去关心人,这对于他们将来踏上工作也是帮助很大的。”温医大基础医学院副院长楼新法介绍说。
让捐献者和家人获得尊重和关怀
“这几年主动联系我们想捐献遗体的有20多人,真正成功的目前只有徐老先生一人。很多人过不了亲属那一关,所以,我们特别感谢徐先生家人的支持和奉献。”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则是现阶段我国遗体器官捐献无法可依,“我国只有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它只规范了器官移植方面的问题,而缺少对器官捐献问题的规范,没有完善的捐献体系。”
据悉,按照医学教育大纲,每4名到6名学生应该解剖一具尸体,但温州医科大学在校生平均20人到30人才能解剖一具。而从今年1月1日起,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瞿佳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建议,应该尽快制定《遗体捐献法》,规范遗体捐献程序、保存与管理制度,确定遗体捐献性质,落实捐献和接受双方权利义务等。
“要让遗体捐献有法可依,解除大家的顾虑。同时保障捐献者权益,让他们和家人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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