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税收优惠鼓励民间个人投资

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2015-04-01 00:00:16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中新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李晓喻)自4月1日起,中国民众如果用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可分五年缴纳。

  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如果以这类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开办新的企业,或者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其转让非货币性资产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如果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可以在不超过五年时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通知》,如果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两部委称,把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旨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1-2月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4.7%,增速比全部投资快0.8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3.6%。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更多领域。(完)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