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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书店偷《新华字典》被拘 10年间曾多次偷书

温州网 2015-04-01 09:48:44
他在上周连偷10本《新华字典》,被当场抓获后,民警还发现,他这10年来,已多次因偷书而受到处理。
今年38岁的他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出手偷书

  温州网讯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鲁迅先生名作《孔乙己》里面,主人公孔乙己一段著名的辩述。3月27日,一名男子在北白象镇某书店盗书时,被人当场抓获。令警方惊讶的是,该男子有十年的偷书史,被行政拘留5次,曾经被劳教9个月,但还是改不了偷书的习惯。

  3月27日15时,黄某将五本《新华字典》塞进怀中,还花了五元买了份地图“掩护”。当他走出书店时,被书店店员逮住,那五本字典让他漏了馅。

  黄某是江西人,今年38岁的他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出手偷书。

  黄某称,自己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平时喜欢看杂志和历史书,经常泡在书店中免费看书,但不会花钱买书。

  从2005年起,囊中羞涩的黄某动起了偷东西来卖钱的念头。“直接偷钱偷东西没胆子,书店我比较熟悉,于是开始偷书了。”黄某说,他常常选择小型书籍下手,由于这些书方便藏在衣服腋下,裤兜里,腰带间,隐蔽性较好。书到手后,都被他当做二手书卖给他人。

  2006年的一天,黄某在瑞安市某书店偷书被人抓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处理。直到现在,黄某被行政拘留5次,还被劳教9个月,但还是改不了偷书的习惯。

  据警方称,这次被抓的前一天,黄某在北白象镇某书店偷得五本《新华字典》。每本售价24.9元的字典,被他以5元、1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路人,到手45元。

  目前,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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