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家三人签署遗体捐献协议 国内从未有此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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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瑞安的吴永安和女儿吴云、儿子吴萍,均在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宣传部部长姚立新昨天获知这一情况后称,此前从未听说国内有“家庭成员集体允诺捐献遗体”的先例。吴家人这种无私奉献造福后人的精神值得称道,有助于推动我国的遗体捐献工作。
市民政局定于今天在瑞安举行遗体捐献纪念碑揭牌仪式,特邀吴云讲述她家的故事。
吴永安今年67岁,是当地一家公司原董事长。对于允诺捐献遗体的初衷,他这样说:“以前做生意时,曾多次出国考察,发现有些国家考驾照时,要填一个表格,大致内容是:如遇车祸意外,驾驶人愿不愿意捐献遗体或器官。我觉得这种在死后还能回报社会的做法值得提倡。”回国后,吴永安四下打听捐献事宜。
2012年11月,吴永安瞒着家人,到瑞安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献的协议。此后,他永安又多次动员子女效仿:“人生就像一瓶矿泉水,水喝完了,瓶子留着有什么用?给有需要的人不是更好?人百年之后,都是付之一炬,何不变废为宝,福泽后代?”吴永安还总结出“十六字真言”——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有意义,死不占地。
吴云坦言,她和弟弟起初对遗体捐献还有抵触心理,但父亲苦心劝说2个多月后,姐弟俩的观念开始转变。“我们俩逐渐明白,捐献遗体是一项公益事业,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她这样说。
2013年1月,吴云和弟弟吴萍来到瑞安红十字会,一起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
吴家人的举动让亲戚难以理解,他们认为:“死了为什么还要被‘千刀万剐’?”对此,吴家人总是耐心解释,逐渐取得大家的支持。昨天,吴永安自豪地说:“最近,小儿子吴雷也被我说通了,决定近期也去签遗体捐献协议。”
我市于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据温州市红十字会的统计,截至2014年,签订协议愿意捐献遗体的仅6人。温州医科大学校长瞿佳称,该校每年用于医学教学的遗体需要上百具,但遗体来源不足,严重制约医学教学发展。遗体捐献既利于医学教育、研究、临床,也有利于推动殡葬改革。
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邱小侠认为,吴永安一家的做法,是温州这座大爱之城的一个缩影,也是温州作为道德高地的一次见证。吴永安一家引领文明风尚之先,对破除传统观念,促进全社会殡葬习俗的转变,践行乐于奉献精神,起到了推动作用。
对话父亲吴永安 死了还能做一件善事,是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
吴永安一家合影上排(从左到右):大儿子吴萍、吴永安、女儿吴云下排(从左到右):小儿子吴雷、妻子陈锦红
记者:当初是什么让你做了遗体捐献的决定?
吴永安:我的思想一直比较超前,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我敢于去尝试。因生意上的往来,我到过不少国家参观考察,发现一些国家在捐献遗体方面做得很好。比如,考驾照时,申请人需要填一个表格,意思大概是如果出意外,愿不愿意捐献器官或遗体。于是多年前我就萌生了在身后捐献遗体的念头。但回国后,我不知道该去哪里签这样的协议。
几年前,我看到新闻报道,说外地两名年轻女孩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因为身前曾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协议,她们的健康器官让多名病人受益,生命得到了延续。看到这个新闻,我再次动了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的念头。后来得知,可以到红十字会登记。2012年我正式签了协议。
记者:你签了捐献协议后,为什么还鼓励子女效仿?
吴永安:死了还能做一件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我觉得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所以鼓励他们也去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有意义,死不占地”,我一直和子女说这句话。
记者:你的家人和亲戚支持你的做法吗?
吴永安:我的妻子和子女知道这事后,起先非常惊讶,也有些不理解,但经过我耐心解释,他们现在都非常支持。
在中国人眼中,“入土为安”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少亲戚跟我说:“死了为什么还要被‘千刀万剐’?”
记者:面对这样的反对声,你是怎么做的?
吴永安:我只能耐心和他们解释。百年之后,我们的肉体都是付之一炬,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现在的葬礼太过浮夸、隆重,浪费金钱和精力,成了后人的一种负担。现在房子贵不贵?贵!坟地贵不贵?更贵!捐献遗体,不占用坟地,还能造福他人,不是很好吗?
对话女儿吴云 签这个协议时,真的感觉灵魂得到了升华
记者:最初听说你父亲要在身后捐献遗体,你心里是什么想法?
吴云:父亲思想前卫,签了协议后才回家和我们说,一开始我非常惊讶,也难以置信。我当时觉得,人死后风光下葬,也不枉世上走这一遭,何必不给自己留个全身呢?
记者:后来你父亲动员你也捐献遗体,你有什么反应?
吴云:我当时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好像自己的人生进程一下就被拉到尽头。我才40来岁,人生还长,为什么要这么早做这个决定?但父亲一直和我解释,人固有一死,迟和早没有区别。
记者:2013年1月,也就是你父亲签了捐献协议两个月后,你和你弟弟也去红十字会签了同样的协议。你们的思想为何会发生变化?
吴云:父亲经常对我们说,捐献遗体用于医学是让生命在某种意义上得以延续,让人生的价值在死后还能得以升华,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在他的感召下,我和弟弟慢慢认同了他的想法。
我在签遗体捐献协议书的时候,跟平常签生意合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真的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生命,因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尤为宝贵。然而,遗体捐献者却战胜了短暂,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
记者:你的爱人、子女理解你的做法吗?
吴云:他们起先也不理解,也表示反对。我将父亲和我们说的话,再传递给他们,逐渐取得了他们的支持。
遗体和器官捐献是一项公益事业,志愿者捐献的遗体或者器官将会用于医学研究,或者移植给其他需要的人。捐献遗体、角膜、骨髓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取之社会,回报社会,我希望有更多爱心人士能积极参与到捐献遗体或人体器官的行动中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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