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6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
华西都市报
2015-04-02 11:31:17
华西城市读本讯(柯林记者刘彦谷)“从今年6月1日起,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自购买之日起30日之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昨日,记者从广元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按照省公安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发布的通告,所有电动自行车辆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而对于没有登记上牌的在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也要求尽快补办。据广元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市民,广元市各级交警部门通常在所属车管所设立固定上牌办证点。对于没有登记上牌的在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也要求尽快补办。具体补办地点在广元市区蜀门南路汽车站对面的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和各县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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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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