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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家3人签署捐献器官与遗体协议

新华网 2015-04-03 14:36:40

  入土为安一直是国人对待身后事的传统观念,不过浙江温州有一家子信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有意义,死不占地”的理念,作为企业家的父亲和两个子女都在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协议。

  “死了,还能对社会有点贡献不是很好吗?以后我死了,清明节也不用麻烦子女来祭奠。”带头签署捐献器官和遗体协议的温州商人吴永安说。

  4月2日,温州市民政局举行遗体捐献纪念碑揭牌仪式,这一家子的故事感染了现场很多人。

  吴永安今年已67岁,是当地一名企业家。他说,过去经常出国考察,发现很多国家在器官和遗体捐献上做得不错,比如有的国家在公民考驾照时,就会让对方填个表格,询问如遇车祸意外,驾驶人愿不愿意捐献遗体或器官。

  “捐器官能救人,捐遗体对医学事业也有帮助,死亡变得更有价值了,应该提倡。”吴永安说,捐献的念头已有多年,直到2012年11月他知道国内也开始这个尝试后,很快就去当地的红十字会签了协议。

  在温州,对身后事的处理还是比较传统的,吴永安的做法甚至在企业界都引起了波澜。不过吴永安坚持认为自己做得很有意义,还不断地鼓励家人也参与其中。慢慢的,周围的人都表示了支持和理解。

  “爸爸是我们的榜样,他从商几十年来,一直在做公益,资助贫困学生,甚至到马路上当维持交通秩序的志愿者。他常对我们说,能给社会做点贡献就做点。”吴永安的女儿吴云说,后来她和弟弟吴萍也被说动了。

  2013年,吴云和吴萍来到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协议。更让吴永安高兴的是,这两天,他的小儿子也表示将去签协议,而他妻子也在考虑中。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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