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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居民区党组书记任职满两届有望享事业编制

新民网 2015-04-07 18:04:18

  【新民网·独家报道】随着浦东新区新一轮基层体制改革的启动,今后,浦东将在全区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中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人走编留等措施,以解决薪酬待遇不高、配套保障不到位、职业发展空间不足、岗位吸引力不强等问题。这是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今天(7日)从浦东新区方面获得的信息。

  据介绍,去年市委1号课题调研展开后,浦东新区同步开展了同主题调研。经过一年的深入调研,梳理出新区基层治理中的6大方面、22个存在问题。最后,由相关职能部门针对22个问题,提出了24个解决方案。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其中,街道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为居民区书记进编、享编。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进(享)编工作,是解决薪酬待遇不高、配套保障不到位、职业发展空间不足、岗位吸引力不强等问题的重要举措。”相关方面表示,目前试行的方案为:就业年龄段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全面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已领取退休费的除外)。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群众拥护的,经过规定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中途离开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各街道、镇党(工)委经过规定程序,将享受事业待遇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视作事业同类人员管理,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九级、八级、七级职员的收入待遇;部分享受事业待遇的优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经规定程序公示后则可使用事业编制,“‘表现优秀’的条件细化为三条:一是所在党组织在其任期内连续三年被核定为一级党组织,或近6年内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本人6年内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二是所在居民区在其任期内连续两轮被评为区级及以上‘文明小区’。三是街镇党(工)委年度考核‘优秀’两次以上。”

  此外,相关方面明确,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使用的事业编制将另行核定,挂靠在街道、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实行专项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在岗退休的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中途离开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李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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