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吴永安一家五人签遗体捐献协议 全国未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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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红和吴雷在填写志愿捐献遗体登记表。温都记者 黄攀/摄
温州网讯 昨天,瑞安的陈锦红和小儿子吴雷在当地红十字会,签下遗体捐献协议。至此,吴家五人全部承诺身后捐献遗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宣传部部长姚立新称,此事全国未见先例,吴家的做法对弘扬人道奉献精神、推动我国遗体捐献工作,都是一种榜样。
“现在,我的老伴和小儿子也被我说通了,心里很激动。”昨天上午8时30分,吴永安带着妻子陈锦红和三名子女,来到瑞安市红十字会。他称,这是他第三次来这里,“希望今后还能带动身边的朋友,来第四次、第五次。”
吴永安今年67岁,是瑞安一家公司原董事长。2012年11月,吴永安瞒着家人签下遗体捐献协议,此后多次动员家人加入到遗体捐献队伍中来。2013年1月,他带着女儿吴云和儿子吴萍再次来到这里,亲眼看着子女签下协议。(详见本报4月2日A3报道)
今年67岁的陈锦红,起先对丈夫的做法很不解,但长期的耳濡目染让她改变了想法:“我觉得他做得挺对。人死了,如果还能给社会带来一丁点作用,何乐而不为?”于是她和小儿子吴雷商量,一同完成这个决定。
吴雷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瑞安经营一家机械公司,他的哥哥、姐姐也从商,一家人生活富裕。吴永安说:“留遗产给儿女,不如留遗体给社会。”
一个小时后,母子俩完成了捐献手续。一家五人除了签下遗体捐献协议外,其中四人还签了器官捐献协议(陈锦红因身体、年龄受限未能如愿)。
临走时,陈锦红和女儿吴云还带走了10多份遗体捐献表格。吴云称:“父亲的行为感染了我们,接下来我们要做一名劝捐者,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
我市于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据温州市红十字会的统计,截至2014年,签订协议愿意捐献遗体的仅6人。但4月2日吴家事迹见报后,温州市红十字会每天咨询电话不断,现已有2人填写器官捐献协议,1人填写遗体捐献协议,5人领取表格表示尽快签协议。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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