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绿色公约》启动 倡导靠港船舶使用低硫油
中新网深圳4月9日电(记者郑小红)4月9日,《深圳港绿色公约》举行启动仪式,7家国际航运企业共有66艘集装箱船舶参与了第一批低硫油转换的登记备案。标志着深圳港成为国内首个倡导集装箱船舶靠泊转用低硫油的沿海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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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船舶排放已成为继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排放之后,大气污染的第三大来源。为了保护环境,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了控制船舶柴油机有害排放的MARPOL公约附则VI,附则设定了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中国于2006年5月23日加入,同年8月23日对我国生效。目前全球共建立了4个排放控制区,规定所有远洋船在排放控制区内都要使用含硫量低于1%的燃油,而这一限值于2015年1月降低至0.1%。
《深圳港绿色公约》是由深圳市政府引导,深圳市船代学会、深圳港口协会牵头,深圳市港口企业及挂靠深圳港的航运企业自愿加入的一项自律性环保公约。
《深圳港绿色公约》旨在通过港口机械“油改电”、“油改气(LNG)”、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低硫油等环保方式,减轻港口机械、靠泊深圳港的船舶所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深圳市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的影响。
首批加入《深圳港绿色公约》的企业有:盐田国际、赤湾集装箱、蛇口集装箱、大铲湾、妈湾电厂等5家港口企业,中海集运、中远集运、阳明海运、马士基、赫伯罗特船务、东方海外、达飞轮船等7家国际航运企业,共有66艘集装箱船舶参与了第一批低硫油转换的登记备案。
现阶段,深圳港“绿色港口”的建设工作以节能减排为核心,重点开展岸电建设、低硫燃料、港内拖车“油改气”、龙门吊“油改电”、场内照明由高压钠灯改LED灯等项目。
为了推动绿色港口的建设进程,深圳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2014年9月24日公布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为中国内地率先出台“绿色航运”补贴政策的城市。深圳市为此将每年投入补贴2亿元以实现绿色港口的建设。
据了解,2015年3月24日,中海集旗下的“新青岛”号在深圳港停泊时转用了低硫燃油,这是深圳港绿色公约发布以来第一艘响应公约的转油船舶,标志着深圳港绿色公约的推广走向了新的台阶。4月5日,阳明海运旗下的“展明轮”,4月9日,中远集运旗下的“中远休斯敦号”也在深圳港停泊期间转用了低硫燃油。(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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