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雨夜徒步高速公路被撞飞 行人一方负全责
温州网讯 夜晚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转弯时突然发现一个黑漆漆的人影,虽然紧急刹了车,但还是把人弹飞了出去。4月9日晚6点多,G15沈海高速瑞安塘下收费站匝道内,有一行人被撞出高速公路。不幸中的万幸,徒步者只是受了皮外伤。
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一名男子正躺在塘下出口匝道外的缓坡下草地,左腿有明显外伤还流鲜血。当事人郑某称,他准备到塘下找朋友玩,朋友告诉他走高速公路近,自己在收费站等他。虽然知道行人不能上高速公路,很危险,但是一时贪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他从附近一处护栏爬上了高速,准备徒步前往瑞安塘下。
货车驾驶员吴某称,晚上6点15分左右,他在驶入匝道转弯时,发现前方右侧七八米处有一个身穿暗色衣服的行人,立即刹车制动,但由于下着雨,道路很湿滑,整个车身都甩了过来,可能车尾甩过去的时候将行人撞到了。
据悉,3月份以来,高速交警二大队辖区高速公路发生多起行人上高速事件,有成群结队的乘客下车徒步下高速的,有打工的人横穿高速上班的,有学生徒步回家的,甚至有夜里骑着自行车在高速行驶的!这些无不让高速交警身冒一阵阵虚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都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遇车祸撞了白撞。
高速交警提醒,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生命,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不要图一时方便横穿高速公路或者随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
□晚报记者金智宽陈晓琴
通讯员黄繁华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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