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两年逾百人受到刑罚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金朝丹 报道组 叶圣义 胡聪颖 2015-04-13 1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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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永嘉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发布8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2013年以来,永嘉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3件106人。其中,污染环境罪案件41件,占65.1%,其余为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共审查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案件153件,收案数量快速增长。

  “我们办案过程中,许多的山区群众,由于长期形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觉得上山伐木,下水采砂是常事,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法制观念十分淡薄”,永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建武表示。

  永嘉环境资源案件与地理环境、产业分布密切相关,涉案地域相对集中。在楠溪江流域,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较多;而在沿江瓯北、桥头、黄田等地,水钻、电镀、五金等行业企业、小作坊违法排污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涉及非法电镀加工的比重最大,占到案件总数的近一半。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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