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蟊贼入室偷40元后巧遇房主回家 选择躲阳台一天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5-04-20 09:55:17

  温州网讯 说起小偷,受害者总会恨得牙痒痒,如果碰上一个胆小怯懦被抓现行的小偷,大家又是什么感受?下文所讲的这个小偷偷了40元躲在阳台,挨饿受冻一整晚,最终被抓落法网。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被告人刘某是江西宜春人,案发前在平阳县打零工,虽然赚钱不多,但也可维持生计,但此人偏偏沉迷游戏,钱刚进口袋就立马花在玩游戏上。

  2014年11月22日晚8时许,刘某从网吧出来,本打算去吃个晚饭,但一摸口袋发现身无分文。

  刘某正准备饿肚子回家,却在无意间发现路边有间落地房的后门并未锁紧,他不禁一阵窃喜,暗道天无绝人之路。他蹑手蹑脚打开后门,成功避开屋内的房主,一路溜至四楼后间,盗得人民币40元。因楼下有人,刘某觉得易进难出,于是,他灵机一动决定先躲在阳台避避,再伺机溜走。可是夜色渐深,始终未有合适机会,他就这样窝在阳台过了一夜。

  次日清晨,刘某在饥肠辘辘中饿醒,从前晚起了盗窃的念头开始就是为了吃顿饭,不曾想就算偷得40元钱,这饭还是没吃上。

  他就这样一边饿着一边寻找机会离开,到了当天下午1时许,他听到楼下还有动静,显然房主还在屋内。饥饿难忍的刘某决定冒险一试,逃离现场。怎料才逃至二楼,就被房主发现,并被当场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盗财物也已被追回返还失主,因此,法院依法和酌情对被告人刘某一审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有话说:为这40块钱,小偷也是蛮拼的,想赚大钱不容易,想赚个饭钱其实不算难事,何必呢?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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