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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驾驶证第二天 连犯三项违法一次性被记36分

温州网乐清支站 2015-04-20 15:07:26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开开心心拿到驾驶证,结果第二天晚上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以及未悬挂机动车牌,一次性被记36分,驾驶证也被注销,这让23岁的小瞿非常懊悔。

  4月16日晚,乐清交警大队柳市中队的交警在柳市镇塘沿周村路口设卡查酒驾,20时许,交警发现一辆无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正往卡点驶来,便立即拦下该车。交警闻到一股酒味,立即对驾驶员小瞿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

  据悉,驾驶员小瞿是重庆籍,在柳市打工已经好几年。4月15日,小瞿通过一年努力终于考取了C1驾驶证。第二天晚上,他在北白象镇一饭馆里与朋友喝了两瓶酒后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回柳市,途经柳市镇塘沿周村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小瞿的驾驶证进行检查,发现发证日期是2015年4月15日,驾照拿到第二天就酒驾!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共记36分,罚款1400元。由于小瞿还在实习期内,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他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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