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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男“重金求子”诈骗 60个号码24小时拨号

温州网 2015-04-22 16:12:47

  温州网4月22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李查)4月22日上午,苍南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作出宣判。三名福建安溪老乡因利用手机“打未接”设备不间断向不同号码拨打电话,待对方回拨后以“重金借精求子”等手法骗取钱财,均被判刑。

  2014年10月份,被告人何甲、何乙经预谋利用手机“打未接”设备骗取他人钱财,并从网络上购买手机“打未接”设备、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卡和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同年11月初,被告人何乙、何甲携带上述作案工具来到浙江省苍南县、平阳县,租用苍南县龙港镇沿河二街32号701室和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小区8幢2单元704室放置手机“打未接”设备。同时,两人纠集被告人胡某冒充富婆以“借精求子”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

  之后,被告人何乙等人利用手机“打未接”设备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向不同号码拨打电话,接通后即挂断,待对方回电后转移至事先准备好的由被告人胡某录制的关于“借精求子”语音信息。随后,被害人拨打语音信息提示的电话号码,由被告人胡某以支付诚意金等名义遂步骗取被害人钱财。至2014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在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小区8幢2单元704室将被告人何乙、何甲、胡某抓获,现场查获手机“打未接”等作案工具。经查,被告人何乙等人共购买中国联通号码30个、中国移动号码35个,其中25个移动号码拨打诈骗电话的有效记录为543次,利用上述作案手段骗取钱财共计4800元。

  被告人何乙、何甲在实施上述诈骗行为期间,又预谋以义务教育退税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并在网络上购买义务教育退税个人信息资源。由被告人何甲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拨打被害人电话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由被告人何乙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通过指示被害人到ATM机转账的形式骗取钱财。经查,被告人何乙、何甲利用上述作案手段骗取钱财共计2047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甲、何乙、胡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拨打电话在500人次以上,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本案案情和三人悔罪表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何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戴玮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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