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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岁梅艳芳母亲不满生活费 上诉高等法院遭驳回

中国新闻网 2015-04-23 15:23:42
右为梅艳芳92岁母亲覃美金(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

  中新网4月23日电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92岁母亲覃美金,早前因拖欠争产诉讼费而被颁令破产,于破产期间只可领取每月50000港元生活费。

  梅妈不服早前于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23日颁下书面判词驳回上诉,并作暂准讼费命令,双方上诉讼费由梅艳芳的遗产支付。

  上诉庭表示,覃美金没有充分证据显示现时给予她的生活费不合乎“合理家庭需要”。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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