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部分药店违规刷医保卡 销售日用品和零食
根据国家规定,医保卡持卡人可在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刷卡看病买药,保健品与其他物品等不允许用医保卡刷卡购买。然而,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南昌不少药店存在违规刷医保卡现象,持卡人可以在店内刷卡购买保健品、日用品和零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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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记者首先来到位于北京东路1198号的大参林药店,店内显眼的货架上摆放着香菇、木耳、蜜枣、瓜子和饼干等食品。记者询问店员能否刷医保卡购买这些物品,对方马上答应,并表示如果刷满390元,还可以获得电饭煲或拉杆箱一个。
随后,记者拿起一袋饼干,来到柜台刷卡结账后,对方熟练地把一张医保卡消费单据撕成两半,让人无法看到商品详细信息。记者询问单据上是否会注明零食时,店员表示“会用相应的药品代替”。
离开大参林,记者又来到附近的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这里没有零食,但在保健品区域,货架上清楚地标记“非药品不能使用医保卡”,店员却向记者推销一款蛋白粉,表示不仅可以刷医保卡,还能享受折扣。
此后,记者分别走访了位于北京东路1150号的天天大药房、南京东路庐山花园小区的开心人大药房、南京东路165号的益丰大药房。三家药店中都摆放了保健品,天天和开心人表示不能刷卡购买,“一旦刷了很有可能丢掉饭碗”。益丰则支持刷卡消费,蛋白粉、阿胶等保健品都可使用。
对此,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医疗结构和药店管理科科长赵秋林介绍,根据南昌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2012年7月1日之后新纳入(或取消资格后重新申请纳入)医疗保险的零售药店,不得摆放和兼营日用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类商品。不许开展任何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消费的促销活动。
如果违规销售日常生活用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类商品怎么办?管理办法中注明,经查实药店存在这类行为的,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整改,并停止执行其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协议。年度内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有市民认为,自己平时很少生病,基本不用医保卡,如果能在药店购买其他物品并无不妥。赵秋林提醒,医保卡是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个人专用账户,应该专卡专用,用医保卡套现或买生活用品,说明大家健康保障意识淡薄。市民应合理使用医保卡,不要随便透支自己的“救命钱”。 (记者陈璋)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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