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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直、鹿城区“小升初”今年招生三大变化

温州日报 2015-04-29 2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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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今天,温州市教育局召开2015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会议。与去年相比,我市今年小升初将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今年5月1日起,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二中等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内的,必须居住3年以上(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2年8月31日)。上述3所学校和温州市实验小学同一套房产3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文件发布之前所购买房产按照去年规定执行。

  变化二: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负责招收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就读初中。但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指定公办学校入学名额,按照“积分高者优先”原则,优先安排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新居民随迁子女就读初中积分制管理积分标准由六部分组成,包括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固定住所、劳动合同、学历职称、就学情况等内容。

  变化三:尝试在市直初中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特色项目培育,符合条件学校招生数控制在3%以内(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发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陆珊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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