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游客素质大考验:6种不文明行为将纳入征信记录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刘彩玲 朱婳婧 张闻哲 郑之越 2015-05-02 08:59:31
核心提示:游客如果上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身份信息将自动显示“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
查看评论

昨天,温州江心屿风景区,省级文保单位江心西塔塔身内部布满涂鸦与刮痕,竹林里不少竹子被刻了字。记者 郑之越/摄

温州江心屿风景区,省级文保单位江心西塔塔身内部伤痕累累,涂鸦与刮痕随处可见。

温州江心屿风景区内的许多竹子伤痕累累,被一些不文明的游客刮了很多伤痕。

  温州网讯 昨天是“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也是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首个旅游高峰“大考”。昨天,记者从市区江心屿、温州动物园等景区了解到,游客不文明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了监督这些不文明行为,温州已上报20名“社会监督员”。

  江心双塔可涂鸦的地方已经所剩无几

  昨天,大量游客涌向江心屿景区。去年“五一”当天,该景区客流量约2.5万人次,而昨天到下午4时,客流量已达3万人次,为今年以来人气最旺的一天。

  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东塔。东塔6个塔面的石洞、石墙和塔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涂鸦,有的似用彩色粉笔涂画,有的用石子刻画。细看内容,多为“××到此散心”、“××到此一游”等,还有不少“I Love ××”、“××我爱你”、“我可能真的错了”等“表白”。落款日期大部分为2011年和2013年,最早的为2006年,尚未发现近两年的。

  另一侧,西塔塔身上也被游客刻画得满满。此外,温州革命历史纪念馆后的小竹林,也被游客“征用”作留言板。祝愿家庭美满、寄予爱情宣言、记录旅游经历等话语,顺着枝干爬满竹林。

  江心屿景区工作人员介绍,江心屿有浩然楼、东西双塔、江心寺、文天祥祠等文保单位,而游客对东西双塔“情有独钟”,这两处文物身上残留的涂鸦最严重。“在双塔上刻画比较隐蔽,而且这两处人员的管理巡视相对少一点。此外,其他文物翻修相对频繁一些,用涂料覆盖掉涂鸦比较方便。”

  “在文物上刻画涂鸦的情况近年来有所改善,可能和市民文明意识提高、可涂鸦的空间不多有关。”这名工作人员说,在植物上涂鸦、攀爬古树、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还很常见。

  景区管理处无执法权,记录身份有困难

  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在东塔,远远就看到一名男子把小孩抱上东塔一石洞内,教孩子摆姿势拍照。景区提供游客休息的石椅旁散落着垃圾,最多的是饮料罐、塑料袋、冰棍包装袋等,几名女子一边嗑瓜子,一边把瓜子壳随手一扔。大榕树下,不少人轮流攀爬,家长把小孩抱上树。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公布施行。《办法》明确规定,游客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在江心屿景区,游客不文明行为被纳入记录了吗?江心屿景区管理处一负责人表示,目前还难以按《办法》规定操作,景区管理人员由于没有执法权,很难使不文明游客出示身份证并作记录,再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我们只能劝阻、制止不文明的行为。”

  管理人员拍照后向有关部门举报

  昨天天气晴好,温州动物园里人山人海。温州动物园动物管理所副所长伊红化的这一天,过得一点也不轻松。

  伊红化说,晴朗的节假日,动物园里的游客增加不少,管理难度比平时大得多。有些游客会给动物乱投喂食物;有些游客根本不顾及动物的生活规律,看到黑熊、大象睡觉或卧着不动,就用石块或土块砸过去;有些游客甚至想钻到动物园笼舍里逗引动物,非常危险。

  在伊红化看来,以前动物园的管理人员遇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只能不停劝阻;现在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办法》,管理人员就可以把这些不文明行为拍下来,通过微博、微信、邮件等形式,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

  温州联众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詹霞虹称,在出游过程中,导游都会及时提醒游客注意形象、避免不文明行为等。但在出游过程中,总有一些不文明游客随手丢垃圾、乱涂乱画等,当导游前去劝阻时,这些游客可能会不以为然。《办法》施行后,预计游客不文明行为会收敛很多,毕竟很多人会看重自己的信用。

  “不文明记录”全国联网 温州已上报“社会监督员”

  根据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将全国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换句话说,温州游客如果上了浙江省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那么不管今后在浙江省旅游,还是到其他省份旅游,游客在购票或在旅行社登记时,身份信息将自动显示“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不过,除非有重大不良后果,“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不会向社会公开,也不会向其他部门通报。

  市旅游局副局长陈秉辉透露,其实,温州市旅游局早在10多年前就聘请了旅游行风监督员,对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日前,国家旅游局要求在全国确定1万名“社会监督员”,对公众文明出游进行监督。我市已将20多名“社会监督员”的资料上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纳入国家旅游局的“社会监督员”管理体系,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

  《办法》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据了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被举报后,旅游主管部门会通过多种渠道取证核实。核实后,游客的不文明信息将被保存一至两年。游客如有异议,可向作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相关链接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包括:

  (一)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二)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三)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四)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五)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六)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