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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药品政府定价 温州业内:虚高药价或将下降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5-06 10:10:11

  记者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这次改革是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顶层设计,由原来的政府‘单只手’管制药品价格转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相关政府部门的角色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通知》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要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监管。

  在相关配套机制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并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同时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治疗。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价格主管部门要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据新华社)

  发言人观点

  要加强监管,放而不管会生乱象

  无可奈何:国家制定的政策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是全国范围大,有的政策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现象。地方各相关部门应因地制宜出台与之匹配的政策。最终,使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这才是真正上上策。

  陈镭:取消政府药品定价,也许会让市场回归到理性的竞争环境。原先因药商不满政府定价而变相抬高批发价的行为,会由此恢复正常,但对药品流通和销售的监管要加大力度,应尽可能地减少药品的中间加成!

  烟雨江南:市场上的药品本来就贵,如果放开价格,有些不良的商家就会肆无忌惮地涨价。

  伟立大哥:由市场决定价格,这本来就是一种进步。对于老百姓切身相关的药品,实行市场竞价,能对降低药价起作用。如有不良商家以换药名、低价高卖等进行营销,必将在市场优胜劣汰规律中失败,最终是得不偿失。

  丙中洛:取消政府定价,有的药品价格可能会有波动。希望药价能理性一点,不要让普通人买不起就好。

  张sir:运用市场杠杆调节药品价格,应该说会有利于百姓看病治病。但能否防止不良商家玩弄手段谋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放而不管,价格乱象迟早还会发生。

  取消政府定价药价是涨是落?

  新华社记者就此走访国家发改委、大型药企等

  发展改革委5日宣布,我国将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品价格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取消政府定价后,药价会大幅上涨吗?政府怎么管药价?新政能否革除“以药养医”弊端?

  药企:若想享受药价改革的红利

  只能靠加强研发

  尤卓尔是天津药业集团开发的首仿药,刚上市时每支17元左右。但随着越来越多厂家开始生产,价格不断降低。

  “最近一次政府采购把价格压到最高时期的一半。如果不接受这个价格,只能在零售药店卖,但失去了公立医院这一主渠道,药店销售也会受影响;如果接受这一价格,意味着药店零售价格也要下调,没有患者会到药店买比公立医院贵的药。”该集团董事长李静说。

  李静认为,制药企业若想充分享受药价改革的红利,只能靠加强研发。“取消政府限价后,对于竞争充分的药品,企业盈利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只有专利药和独家药,企业才可能有更多议价空间。”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从现有制度设计看,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竞争充分的药品不具备价格大幅上涨的条件,而对于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将面对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约束。即使部分药品由于竞争状况、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原因发生不合理价格上涨,也会被另一道屏障——价格行为监管机制所控制。

  “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能保持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总体看,政府综合监管有能力避免绝大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异常上涨;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可以动态调整,将对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强引导作用。

  有关部委:预计于9月底前出台

  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

  根据方案,对于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方案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方面明确了在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政府如何发挥监管作用。同时强调,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此次价格改革为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做好了顶层设计,政府的角色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常峰说,但能否实现改革目标,实现多方共赢,还要取决于各项政策的衔接、细化和落实。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预计于9月底前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今年年初,我国已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专家:药品价格放开后

  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所调整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药价改革能否推动破除“以药养医”弊端,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北大医学部药学院教授史录文认为,一方面,药价放开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性招标“唯低价是取”的弊端,缓解一些低价药的市场供应短缺状况;另一方面,通过药品采购机制的完善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作用,有可能促使药品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将质量差、价格虚高的药品剔除出市场。

  “药品价格天秤的两端,一端是患者的利益,一端是产业的利益。”常峰说,在保证患者对于药品可及性的同时鼓励药品企业的生产、创新研发积极性,是药价改革的重要议题,也是医药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蔡江南说,此项改革一个重要意义是逐渐让医保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医疗服务价格过低,促使医院以过度检查、‘以药养医’等方式补偿。长远看,药品价格放开后,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所调整,这有利于理顺医药价格机制,对于破除‘以药养医’有积极作用。”(据新华社)

  低价必需药品能否生存下来?

  记者昨走访我市各大医院、药品零售企业等

  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记者昨走访我市各大医院、药品零售企业,了解新政对市场的影响。

  院方:药价会降

  降幅看各方与药企博弈的结果

  在温都编前会上,有市民担心:“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会上涨。”

  采访中,有专家指出,药品的价格形成环节很多,有最高零售限价、招标价、医保支付价。这次放开的只是最源头的最高零售限价,其存在的意义本就流于形式,放开后不会对招标价和医保支付价构成影响。而且,国家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只是改变中的一环,其他环节如招标规则等仍在制约着药价。

  “目前,大部分药品的价格还是虚高的,政府放开药品定价后,药品价格会下降,而不会上升。”温医大附二院副院长唐疾飞表示,作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一环的医保部门,肯定希望药品价格下降。目前,浙江省在宁波和绍兴两地试点二次议价后,药品价格下降了5%~10%左右。什么是二次议价?比方说,原来经过招标的药品价格为10元一盒,经过医院与药企二次议价,价格降到了8元。这下降的2元,一部分返还给医院,另一部分返还给财政。这让医院有动力压低采购价格,所以医院的药价不会上涨。

  温州市中医院院长黄建平与唐疾飞持相同观点。“前几天,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医改会议上表示,要把药品利润空间挤出去。这已经发出了一个很明确的医改红利的信号——不会再让药品价格涨上去。”黄建平说,此次发改委对药品定价的放权,是从政策层面的一个落实。“至于降价的幅度,主要看各方与药企博弈的结果。”

  药店:新政会对一些小药房

  造成较大的冲击

  也有人担心,在药品价格改革初期,社会上的零售药店有可能会“组团涨价”。对此,唐疾飞称,去年我省在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医院药品的价格不会比药店贵,甚至有些药品比药店卖得还便宜。如果一种药,医院只卖10元,药店涨到15元,老百姓肯定是不买账的。这种情况下,药店不可能为提高药品价格而断了自己的生意。

  另外,药店方面存在的竞争也制约了单家药店“涨价”的可能。黄建平称,现在零售药店之间本身竞争就很激烈,抱团涨价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在市场定价的情况下,药品价格也不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所能垄断的。因此,社会零售药店的价格不会有大的波动。

  对此,温州延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戴选军也认为,在药品总体价格随着政府取消定价而下降的情况下,药店要逆势而为是根本不可能也不会去做的。戴选军分析,新政对连锁、成规模的药品零售企业影响不大,但会对一些小药房造成较大的冲击。

  专家:一些价廉效高的必需药品

  可能回归市场

  专家分析,除了药品价格下降这个利好外,一些价格低、药效好的必需药品,可能也会因为取消政府定价而生存下来,回归市场。

  每次国家宣布一批药品降价名单后,总会出现一些“降价死”的药品——降价后就再也买不到了。这些药品,有些由药企换包装再以较高的价格上市;有些则因为药企没有利润而不再生产,如长效青霉素针剂、复方甘草片等常见药品。

  黄建平说,前段时间,他们医院就遭遇了一件尴尬事:一种用于心脏病人的抢救药品西地兰采购不到。“对这些临床上价廉效高的必需药品,价格应该不降反升,让药企能有一定的利润,并让这些急需用品尽快回到临床一线。”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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