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盛汇城市广场开发商承诺两房一厅交房变一房一厅
购房时售楼小姐承诺是两房一厅,交房时却发现是一房一厅。5月7日,南昌县人胡先生一脸无助地走进盛汇城市广场售楼处。不仅如此,胡先生发现与开发商南昌汇信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附件中,开发商也没有注明房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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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两房一厅交房时少了一房
2013年6月2日,胡先生走进地处迎宾大道的盛汇城市广场售楼处,准备在该楼盘购买一套小公寓。接待他的售楼小姐明确告诉他,他所看中的面积为57.84平方米的公寓为两房一厅,其间,售楼小姐还引导他看了沙盘模型。
次日,胡先生接到售楼小姐电话,要其火速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否则将视为放弃。3天后,胡先生正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在售楼小姐催促下,我们来不及细看合同条款,在售楼小姐指定的位置,先后签下自己的名字。”胡先生说。后来,他一次性将房款付清。
今年4月25日,开发商通知胡先生收房。来到其购买的3栋4楼后,胡先生傻了眼。“商品房并不是之前承诺的两房一厅,而是一房一厅的结构。”胡先生说,事后,他曾多次找开发商交涉,却一直未果。
南昌县房管局已介入调查
昨日,记者陪同胡先生再次来到盛汇城市广场售楼处。
对于胡先生反映一事,盛汇城市广场售楼处一名负责人表示,胡先生所购买的3栋小户型公寓,面积为57.84平方米的公寓有两种户型,一种是两房一厅的,分布在17层至27层,另一种是一房一厅的,分布在4层至16层。该负责人还向记者提供了书面的宣传资料。
“我在看房时,售楼小姐并没有向我出示这些宣传资料,也没有向我告知57.84平方米的公寓有两种户型。”胡先生解释称。对此,盛汇城市广场售楼处受访负责人表示,为胡先生提供售楼的小姐已离职,无法核实事情的真实性。
采访中,胡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胡先生说,在他与开发商南昌汇信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中的附件中,开发商并没有在房型规格中做具体说明。记者注意到,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的附件中,开发商确实没有标明房型结构。而在该份附件反面的填写说明中,合同明确规定要指出商品房具体的户型。对此,胡先生认为开发商跟他签订了一份有问题的购房合同。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县房管局开发科。开发科工作人员李洁表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要详细注明房型规格,当然,业主也要在签订合同时,第一时间指出问题所在,以规避相关的风险。“胡先生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对开发商介入调查,下周二会向业主拿出一个反馈意见。”
(记者冯训太实习生刘晓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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