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政委出庭应诉 民告官不再“见官难”
温州网苍南支站
2015-05-08 14:49:07
温州网苍南支站讯 近日,苍南法院首次依照新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审理一起不服公安局行政拘留的行政案件,县公安局政委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缪某因认为被告县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的决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向苍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拘留决定。
庭审中,双方围绕缪某是否属被诉行政行为认定的首要分子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两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本案未作当庭宣判。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于5月1日起实施,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做出刚性规定,使得“民告官”不再“见官难”。为了保障该项规定的顺利实施,苍南法院强化庭前告知工作,及时与被诉机关确定出庭行政首长,做好出庭人员情况记录反馈,并将案件受理情况、开庭日期等信息书面通报县法制办,督促负责人出庭应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