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屡推官方广告是否侵权?聊聊微信法律知识
温州网讯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她在微信朋友圈看着宝马广告,我在一边却正看着可口可乐广告。近日,不少读者给晚报88908890热线来电,询问微信植入“官方广告”是否对微友们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读者们还询问了多个有关微信的法律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假信息”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原创作品是合理使用还是侵犯著作权;信息被他人发布在朋友圈算不算被侵犯名誉权……
现如今,不管是60后、70后、80后还是90后,人人都在使用微信。本期《麻辣问答》,就请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贤弼为读者传授一些关于微信的法律知识。
微信屡推“官方广告”是不是侵权行为
市民陈小姐:今年1月初,微信朋友圈首批信息流(Feeds)广告上线,我身边的朋友陆续收到了宝马、可口可乐的广告。不久前,京东、东风本田等广告也成为微信推出的官方广告。我觉得,微信朋友圈是一个社交平台,频频推出“官方广告”,让我和我身边的朋友很反感。我们想问问,这种硬推广告的方式,没有经过本人允许,是不是一种侵权行为?凭什么腾讯收了钱却要把广告植入到我们的私人朋友圈?
律师点评:用户在注册微信之前,腾讯公司会提示相应的注册程序,程序之一就是确认电子服务协议,有关广告植入的内容会在协议中予以约定,只有当确认服务协议内容后用户才能注册微信账户,因此,只要用户注册成功微信即意味着用户与腾讯公司已经就广告植入的内容达成一致协议,允许腾讯公司植入广告,这是腾讯公司的权利,当然也是用户的义务,故植入广告的行为显然不构成违约,更谈不上所谓的侵权。此外,腾讯公司对广告的植入也作出了较为人性化的设置,比如一般用户收到广告的频率较低,如果用户对该广告无点赞无评论,广告会自动消失等,总体来说,腾讯公司植入广告的行为合法、合理、合情。
信息被发布在朋友圈算不算被侵犯名誉权
市民周小姐:近段时间,我的一个“微友”的妻子怀疑我和她丈夫关系暧昧,她就通过微信对我进行恐吓、辱骂和污蔑。不仅如此,我的个人信息也被她发布在朋友圈里用于“人肉搜索”。她的这种方式对我的人格、名誉、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困扰。我想问一下,她的做法,算不算通过微信侵犯我的名誉权?我想去法院起诉她,该做哪些准备?
律师点评:利用微信对他人进行恐吓、辱骂和污蔑,并在朋友圈散布不实信息,其行为显然已构成侵权,若涉及犯罪的,受害人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这类侵害行为,普遍反映取证难,维权难,比如,如何以证据形式固定发布信息的主体身份,如何保全证据内容等。实务操作中建议,一旦发生这类侵害行为,首先应当确认侵害人的身份信息,比如确认微信号关联的手机号,手机号是否登记在侵害人名下,是否能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侵害人的具体身份等;其次,对不实信息进行截图保存,若有多个共同朋友,甚至可要求其他朋友也截图保存,若将来必然涉及诉讼,可申请公证证据保全;最后,若侵害人的行为涉及刑事或行政责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若只是一般侵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受害人可要求侵权行为人删除微信圈发布的内容,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假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市民许先生:我是在外地做生意的,近日,一则标题是“某酒店发生大火,整栋楼都成火海”的微信信息在我的微信朋友圈内被频频转发。为此我还赶到这个酒店附近,看看能帮上什么忙。结果我到了那边发现这是一则假新闻。我发现微信公众号发布假信息的现象并不少见,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发布者是不是应该受到处罚?
律师点评:类似以上报道传播的虚假信息侵害的客体一般是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而并非针对特定的个人,对于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惩处。若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未造成十分严重的社会影响,不足以构成犯罪的,可予以行政处罚;若其行为引发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交通、生活等秩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可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甚至在2013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刑罚适用。
微信公众号
转载他人原创作品
是合理使用
还是侵犯著作权
市民林先生:我是一个微信公众账号的管理员,平时我们会向公众账号粉丝推送一些原创文章,并在文章末端载明“本文为微信搜集资料和撰写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或转发到朋友圈。任何公众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转载或抄袭”。最近,我们发现别的微信公众账号推送了多篇与我们原创文章基本相同的内容。我想问问,对方未经同意擅自转载、变相抄袭的行为是否已侵犯了我们的著作权?从法律上来说,他们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点评: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原作者没有声明禁止转载,那么从微信这个小范围的公共平台的性质和转载作品的目的来看,不应当视为著作权侵权。不过,如果“改头换面冒称原创”,则构成著作权侵权。
个人或企业利用微信平台时亦要遵守法律法规法则,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承担。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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