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第一烂尾楼”老板获刑 非法吸存骗贷各2亿
温州网5月12日讯(记者 项锐 通讯员 华萱)负债近13亿元之后,温州平阳县泰宇房开公司资金链断裂,陈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跑路。5月8日,平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受该案牵连,平阳共10位官员先后落马,其中包括原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镇委书记陈某(副县级)。
温州平阳县泰宇房开公司被称为“温州第一烂尾楼”,陈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2岁,浙江温岭人,1999年与他人共同设立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宇房开),注册资金1亿元,其中陈某出资90%,为公司的实际控股人。2011年,受民间借贷危机和房产调控政策影响,泰宇房开陷入困境,旗下“泰宇花苑”成为“温州第一烂尾楼”。
继2014年12月9日第一次庭审后,被告人陈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等罪名而再次走上被告人席。
经平阳法院审理后查明,2007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平阳县鳌江镇“泰宇花苑”楼盘工程建设需要资金为由,通过朋友之间相互传递信息等方法,按月利率2%至4%的高利息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达人民币2亿余元,对吸收资金的辐射面不断扩大不加限制、不作控制,并且在蔓延至社会后听之任之,不设法加以阻止,且还以各种理由向他人借款。后因资金链断裂,陈某于2012年7月逃往美国洛杉矶,于2014年投案。
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某通过他人伪造了8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泰宇房开的名义向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申请到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尚欠贷款人民币740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又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因犯有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鉴于其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检查机关早前消息,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陈某非法集资案中,发现平阳县城建系统有领导涉案,涉案共10人。先后牵出鳌江镇委原书记陈某、原副镇长谢某,某银行温州分行原副行长王某等。
今年4月3日,平阳法院宣判两起涉平阳泰宇房开公司受贿案,涉案的原平阳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陈某和原系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谢某分别获刑。5月7日,平阳法院开庭审理原中共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委书记(副县级)陈某受贿案,该案择日宣判。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