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禁止把国歌作为手机音乐及作商业目的
人民网
2015-05-12 17:20:41
孟加拉国最高法院决定,禁止把国歌作为手机音乐,也不准把国歌用于商业目的。
孟加拉国最高法院昨天作出决定:国歌绝不能作为商业工具,禁止把国歌作为手机音乐,也不准把国歌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目的。
中东“祖国大地网”今天报道说,2010年,孟加拉国有法院曾裁决禁止把国歌用于商业目的,该国最高法院现在的决定实际是对2010年法院裁决的支持。报道称,孟加拉国国歌是由泰戈尔1905年写的孟加拉文诗歌《我金色的孟加拉》前十行谱成,1972年正式成为孟加拉国国歌。泰戈尔是国际著名诗人、文学家,他的诗歌大部分都是用孟加拉文写的, 191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亚洲人。
报道还称,孟加拉国是全球电信市场发展最快的之一,全国人口有1.6亿多,而使用手机的人多达1.2亿,而且话费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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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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