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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司法拍卖房 今后不用帮卖方交税了

都市快报 2015-05-14 14:37:46

  昨天,温州市中级法院首次从拍卖款里扣了47万元,划给税务部门。这笔钱原来是购房者交的,温州此举开了全省先河。

  司法拍卖房因其价格低廉而备受关注。但按照以往的规定,司法网拍中“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这很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一些意外的费用。

  很多人成交后大呼不划算:拍卖房最高要交11.6%的税,一套200万成交的房子,实际购房款变成了223.2万元。

  温州的司法网拍总量位居全省第一位。以往由于买家无法准确预测自己应承担的税费,导致悔拍案件大量增加。

  今年1月5日,温州中院和温州地税局形成《关于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税费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也就是说,购房者只需承担契税(1%-3%)和印花税(0.05%)。200万的房子,最多只需缴税6.1万元。

  卖方要交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则从拍卖款里扣。200万的房子,最多需扣8.6%的税,等于替购房者省了17.2万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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