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楼市新政:拆迁安置尝试“房票”制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吕进科 2015-05-20 0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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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继“乐十条”之后,温州又一县(市)出台当地的房产新政。昨天,记者从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近日平阳县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涉及九个方面,买房户子女可享受就学优惠政策、安置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可享受优惠等政策,让人眼前一亮。

  今年4月,“温八条”对外公布后,乐清出台十条房地产新政,随后平阳推出了“平九条”。从“平九条”的具体条款来看,它在贯彻“温八条”的公积金、营业税方面的优惠以及购房可享受0.6%补贴等政策外,还有地方特色。

  记者梳理了一下,有几个方面值得大家关注。

  非当地户籍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

  “平九条”规定,允许平阳县居民家庭改善性购房,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平阳县外购房者在该县购房享受与该县户籍居民同等待遇。也就是说,“平九条”当中规定该县户籍居民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非当地户籍购房者也可以享受。

  “平九条”明确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规定“认定二套房标准,以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作为认定标准,不考虑购房贷款次数”。

  此外,文件还要求加强住房金融服务,严格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规定。农信社等本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应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为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平九条”除了要求执行营业税“5改2”(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变成2年)、购房享受0.6%的补贴外,还另外出台了一项激励政策。

  根据文件规定,在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外来居民购买本县住房在领取产权证(户籍不需转移)后,子女可以享受就学优惠政策。本县居民购买住房在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子女可以享受就学优惠政策。

  当地人士认为,平阳县教育水平不错,这一规定对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房票”制度细则还没出台

  平阳今后还将推行“房票”制度,主要用于拆迁户的安置。“平九条”规定,要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实物建设,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并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给予被征收人“团购”优惠,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在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凭《购房合同》和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可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和转学等手续;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在平阳县范围内购买房屋均可享受购房成交价格中与货币补偿等值部分免征契税的政策。对在规定时间内,用货币补偿资金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安置户,给予适当补贴。安置实行市场化安置方式,具体安置结算办法另定。

  平阳县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科长周正洁向记者解释了“房票”制度。他举例说,一个拆迁户拆迁之后,当地政府和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款比如说应给80万元,这80万元就会通过“房票”的形式给拆迁户。拆迁户拿到这张“房票”之后去购房,不足的部分需要自己补。政府会梳理出一批房源,供拆迁户选择。最后,房开公司用“房票”与政府结算。

  周正洁说,目前,平阳方面有关“房票”制度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台。

  业内人士称,推行“房票”制度,政府就不用再去另外建设安置房,同时帮助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一举多得。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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