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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出台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细则 乃温州首个出台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5-22 07:46:15
“温八条”、“乐十条”、“平九条”等温州楼市新政相继出台之后,老百姓颇为关注的个人购房补贴终于“靴子”落地。

  温州网讯 “温八条”、“乐十条”、“平九条”等温州楼市新政相继出台之后,老百姓颇为关注的个人购房补贴终于“靴子”落地。昨天,记者从乐清市住建局获悉,乐清出台《关于落实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这也是温州首个公布个人购房补贴细则的地方。

  补贴对象:

  一、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二、个人新购商品住房或者已购商品住房,并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登记时间”和契证上标注的时间均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购买别墅和联排式住宅(不包括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单间式住宅)不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补助金额:

  按照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给予0.6%补助。

  办理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契证、购房人身份证及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需提供《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帖以银行转帐形式,自提交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另据市住建委透露,目前温州市本级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已经在制订当中。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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