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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房暗示给好处费 事成后副局长“借”走20万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5-23 09:20:27

  温州网讯 为方便自己或他人违法建房,乐清男子王某等5人向规划监察执法人员行贿上百万元。5月19日至2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王某等5人涉嫌行贿罪的系列案件,法庭择日宣判。

  违法建房暗示给好处费

  事成后副局长“借”走20万

  2009年,王某和他人合伙准备在乐清市柳市镇某村的一块地皮上建设商品房,规划审批是建6层。但是王某等人想把房子违法建到7层半,便请时任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柳市住建分局副局长的周某多多关照,并暗示事成后会给周某好处费。周某默许,让王某把房子盖起来再说。

  2012年10月,王某的房子在建第七层时,柳市住建分局工作人员前来拆违。王某找周某帮忙,在周某的关照下,这次拆违只拆了一些架子板、割了部分钢筋。

  2012年年底,王某的房子如愿建到7层半。2013年5、6月的一天,周某以手头资金紧张为由向王某借款,王某给予周某20万元现金。

  送上价值数十万的财物

  违法建筑均得到“关照”

  乐清市检察院反贪局在侦查周某受贿案中,还查出在2011年至2014年间,黄某、郑甲、郑乙、朱某等人为使自己或他人的违法建筑建成或不被拆除,向周某及该局工作人员李某、虞某、刘某等人请托,送给相关国家工作人员2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财物。在周某等人的关照下,这些违法建筑均得以建成或未被拆除。

  今年4月28日至30日,乐清市检察院以行贿罪陆续对王某、黄某、郑甲、郑乙、朱某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210万余元。周某因此被乐清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检察官告诉你

  违法建筑建设领域

  催生“职业行贿人”

  乐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规划监察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是乐清市行贿犯罪高发的重灾区。一些工程项目承包商为了拿到项目,多次向多名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大幅增加。

  2013年,乐清市检察院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10人行贿案中,包工头就有7人。2014年,该检察院查办的14人行贿案中,均发生在对违建房产的认定、查处环节,涉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未经审批或超审批范围个人建房、村民联建房、商场违规扩建等70余处。其中,柳市住建分局10余名监察执法人员中,被行贿者的“糖衣炮弹”击倒的就有7人。

  “近年来房价高企,农村、城郊、城乡接合部违规建房、违法建房现象愈演愈烈。为了避免被查处,违建人员愿意拿出几万甚至几十万行贿相关执法人员。”乐清市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上述5名行贿人中,有3人是自己建房行贿,另外2人是行贿中间人。这些行贿中间人或职业行贿人,有着一定社会地位,拥有较好的人脉,比如黄某是村委会主任,还是人大代表。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开始慢慢转变侦查理念,强调查办行贿与受贿并重,加大对行贿次数多、人数多、数额大、获取巨额不当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注重查处领域性“行贿中间人”、“职业行贿人”,对需要处理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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