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上个人募捐,急需立个“规矩”
温州网讯 从“朋友圈”发布救助微信后,短短几天时间,不幸被严重烧伤的瑞安孕妇王女士一家四口,收到的爱心款就超过600万元!据称,这是温州迄今为止捐给个人的最大一笔社会捐款。随着捐款数目不断增加,不少人对今后这笔巨额善款的使用和监管等,提出了很多看法;而受助者亲人在心怀感激同时,也坦言“压力很大”——个人网上募捐,再度引发热议。
为什么每次网络募捐,总是热议傍身、质疑随形?此前,一个叫王海林的男子街头男扮女装卖卫生巾,筹款救治患病女儿,在收到150多万元爱心款后,也引来如潮质疑。广西14岁男孩杨六斤,独自一人生活多年、常靠野菜充饥,经网络传播成为热点后,最终获得超过500万元爱心捐款,随后竟有多名亲戚争抢杨六斤抚养权,从而饱受诟病。
确实,善款进入个人账户后,如何实现受捐账目笔笔公开?怎样确保善款的每分每厘都透明使用?另外,谁来承担对这类网络募捐的监管责任?网络时代是否谁都可以发起募捐?如何甄别募捐信息真伪,防止骗捐发生?网络募捐还有哪些法律盲区?在“互联网+慈善”日益盛行的当下,要让民众善意能够持续,网上个人募捐存在的诸如此类问题,就急需破解。
必须承认,尽管网络募捐还有这样那样的一些漏洞,骗捐行为也时有发生,但这种自发式的民间慈善行为,是对慈善形式的一种创新和补充。网络募捐因为低成本、高效率,有着“互联网+”的独特优势,行善因此成为大家随时、随地、随手就能完成的事情,民众的慈善参与度得到了极大提高。更何况,网上捐款屡屡爱心“爆棚”,也因为不少人对目前有的慈善机构信不过。一旦求助对象的不幸遭遇激起了公众同情心,几天时间募得600多万元善款的这样一个“标杆”,就绝不会成为一个打不破的记录。
在这样一种现实语境下,要是再依据目前滞后于现实的“慈善法规”,说什么“个人不具备募捐的合法主体”,而去指责个人网上募捐违规,已经毫无意义;或者“单相思”地要求民众只通过合法的慈善机构去捐款,效果也不会明显。因此,最迫切做法应该是,尽快给网上个人募捐立个“规矩”,修订、完善现有的慈善法规,建立对网络募捐的监督评估机制,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寻找一条有益的制度化模式,让网上募捐这种行为规范化、合法化,真正成为一种完全透明的“阳光慈善”。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为民众的爱心“护航”;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社会的救助形式更加多元,让真正遭遇不幸的那些人及时得到帮助;同时也让那些受助者在收到善款之后,不再因为公众质疑而深感压力。因为一切都有规可循。
呼吁通过完善法律来规范网上个人募捐的声音,已经喊了不少年。在网络爱心捐款数额不断刷新纪录的今天,是到了行动的时候了:个人网络募捐,该立“规矩”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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