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启动中高考禁噪令 若碰到噪声污染可电话投诉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 欣欣 2015-05-27 09:49:30
核心提示:在中考、高考期间近一个月内(2015年5月25日至6月15日),要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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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马上就是6月,一年一度的中高考近在眼前。近日,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温州市住建委、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通告,启动中高考禁噪令,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在中考、高考期间近一个月内(2015年5月25日至6月15日),要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具体如下:

  在市区、城镇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凭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6月7、8、9日高考日,6月13、14日中考日,位于各考点附近、会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其他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各考点附近禁止划龙舟。

  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确因城市建设特需必须在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的,应严格按夜间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相关作业。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居民住宅及其附近的机械、修理等工场在中考、高考期间近一个月内,不得在18时至次日6时进行对周围有噪声污染的作业。

  机关、学校、社区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中考、高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在中考、高考期间近一个月内,不得于18时至次日6时在居民区内进行对周围居民和考生有噪声污染的房屋装修作业。

  如果碰到噪声污染,市民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69

  温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8635200

  温州市住建委举报电话:88869119

  温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96310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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