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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身份与银行行长预谋诈骗6000万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5-05-28 09:37:54

  温州网讯 一家担保公司的老总,成为某部“诈骗大戏”的制片人;一个银行的行长,成了这部“诈骗大戏”的特邀嘉宾,分量还举足轻重。还有缺钱企业主、担保公司员工分别担任男一男二。

  4年前,这部由4人编剧并领衔主演的“诈骗剧”,成功骗取了上海一投资管理公司老总6000万元。

  如今,“剧组成员们”下场如何呢?

  担保公司老板为50万元当“制片人”

  阿唐(化名)是温州龙菲尔布业的老总,因背负巨额债务急需资金偿还,他想从上海一投资管理公司老总徐某处再借6000万元。

  此前,阿唐欠徐某3000万元尚未归还,徐某无意再借钱给他。但徐某也告诉他,如果有银行出具资金担保函,他可以借钱给阿唐,否则免谈。

  为了取得徐某信任,2010年12月,阿唐找到陈某帮忙,并称,如果能成功借到钱,会给陈某50万元。

  陈某今年52岁,瓯海人。当时,他的身份是一家无证担保咨询公司的老板,为了赚这50万元,他开始充当制片人角色,利用各种关系,导演了一部“借钱诈骗剧”。

  担保公司员工冒充银行工作人员

  为了帮徐某借钱,陈某四处想办法。他先咨询了永嘉一银行,但被告知该银行没有资金担保这项业务。

  后来,陈某伙同阿唐、项某等人,决定以阿唐儿子名下绍兴正大利公司需要缴纳开立信用保证金为借口,由项某假冒某银行温州分行民航路支行的客户经理,跟徐某等人谈判。

  其实,项某的真实身份是陈某担保公司里的员工,他告诉徐某,他所在银行的行长也同意对徐某出借的资金提供担保。当天,项某等人成功骗取徐某信任,徐某同意以月息4.5%借给阿唐6000万元。

  银行行长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010年12月9日,项某等人带着徐某到了某银行温州分行民航路支行行长阿海(化名)的办公室。阿海明确表示银行会支持,只要资金到位,可以出具资金担保函,徐某信以为真。

  次日,徐某存入6000万元到某银行龙菲尔公司账户。当天,项某起草了一份资金担保函,拿给阿海盖章,接着给了徐某,虚构某银行已对这6000万元锁定3个月。但其实在当日,阿唐即通过网银将6000万元划转使用。

  事后,项某从阿唐处获得300万元好处费。之后,项某将30万元汇给银行行长阿海,将40万元汇给陈某。

  为了隐瞒6000万元全被划转使用的事实,阿唐还伙同项某、阿海等人,继续向徐某提供伪造的资金担保函。2011年6月,阿海在办公室内将第三张资金担保函交给徐某时,徐某问:“阿唐资金有困难,银行怎么还敢为他担保?”阿海说,阿唐资产很多,不用担心。因为阿海的这句话,徐某再次放了心。

  一伙“剧组成员”先后受审获刑

  昨天,龙湾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涉嫌诈骗一案。法庭上,陈某对罪名没有异议,但他自称没有拿项某给予的40万元。“这40万最后都给项某买车了。”此外,陈某也对其他一些指控进行辩解。

  除了陈某,此案涉及的其余人均已被市中院判刑。

  2013年,男一号缺钱企业主阿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男二号银行“客户经理”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银行行长阿海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审宣判后,他们均上诉,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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