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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设立河道生态建设补助资金 最高为投资额50%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5-05-31 10:27:56

  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河道生态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发布。今后,在市本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设立市区河道生态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对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实施的河道生态建设项目予以专项补助。

  据介绍,各区、市级功能区实施的河道生态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部分投资在100万至500万元的(超过500万元按500万元计算),原则按该投资额的30%至50%进行补助。其中,工程被评定为合格的补助30%,被评定为省一般示范工程的补助40%,被评定为省优秀示范工程的补助50%。补助资金总额按照当年度市区河道生态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安排预算为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报补助资金:一是列入市本级年度实施计划任务,且按照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2015年版)有关要求建设,实施项目完成年度总投资85%以上、建设长度达工程计划100%,部分绿化、景观工程处于扫尾阶段。二是河道疏浚工程,已同步实施河道堤岸绿化,且绿化率达95%以上。三是滨水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采取河道生态护岸、亲水改造、水文化景观建设、配置植物等,整体完成总投资90%以上。四是列入市本级年度计划的黑臭河整治及生态调水工程。

  补助资金由各区、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会同财政局联合申报。已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验收规程执行的完工项目及省、市政府督办的项目优先给予安排补助资金。

  市水利局河道处负责人介绍,制定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市区河道生态建设,规范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实现河道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今年,市区正在实施的河道生态建设项目共约100个,预安排本年度补助资金2000万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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