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未成年人犯罪数三年降低近三成

近200名学生旁听庭审。纪承伟摄
温州网乐清支站讯 又迎来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当许多老师、家长在为孩子策划活动、准备礼物时,乐清的法官及社会各界在为一群特殊青少年的教育转化想方设法。由于各种原因,这些青少年一度误入歧途,为了挽救他们,法官及社会各界一直在努力。
未成年人犯罪数逐年降低
“六一”前夕,乐清法院发布乐清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白皮书。据该白皮书统计,2011年至今年5月,乐清法院共审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5件1139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53%。未成年人犯罪数呈逐年降低趋势,从2011年的235件343人降至2014年的173件236人,犯罪人数降幅为31.2%。今年前5个月,乐清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66人,与往年同期相比更低了。
乐清法院分管少年审判的副院长赵顺鹏介绍,乐清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居高,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77.17%,其中以四川、重庆、贵州籍居前列,这与我市外来务工者主要来源地直接关联。乐清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罪名有贩卖毒品、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不少未成年人因涉世不深被犯罪分子哄骗利用,充当马仔、打手等,终因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
对一时糊涂误入岐途的未成年人犯罪者,乐清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放弃对任何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同时做好预防教育工作。5月27日下午,乐清法院举行“知法守法青春飞扬”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育英中学、虹桥职业高中近200名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学习法律知识。周某等3名被告人只因酒后听对方说了一句“小屁孩,打什么架”的轻蔑言语,心生不爽,买了菜刀,殴打对方,造成受害人身体多处受伤。
3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庭上以身说法,给在座的中学生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警示教育课。
率先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
为挽救未成年犯罪者,2006年,乐清法院率先在全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从社会各界选聘诚信记录优良、工作作风严谨、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并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员担任社会调查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庭前,由法院委托他们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学习表现、社会交往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非涉案情况调查,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提交法庭,为法院准确、合理量刑提供参考依据,116名未成年犯由此获得了缓刑。
为缓解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的紧张和抵触心理,近几年来,乐清法院对每名未成年人被告人审判均采用圆桌审判形式,审判庭以白色为基调,配以绿植,环境简明而宽松,被告人可以与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及家人等绕桌而坐,近距离回答法庭提问。同时,法院增设“法庭教育”环节,鼓励动员家长旁听庭审,配合辩护人、公诉人、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从多角度多层次入手,亲情感化,增强教育效果。
被帮教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
5年前,乐清法院组建了一支由108人组成的“乐清市扬帆帮教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从点到面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在庭前、庭中、庭后开展“一对一”的全程、长效帮教和矫正模式,共同感化、挽救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新疆籍被告人吾斯曼, 17岁,于2014年8月的一天,在虹桥镇窃取行人陈某一部苹果4手机及一只钱包,当场被抓。后乐清法院以盗窃罪对吾斯曼单处罚金1000元。
判决后,乐清法院为吾斯曼联系了一名扬帆帮教志愿者经营的红番区教育基地,安排吾斯曼在红番区教育基地工作、生活,其最终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报酬,并且用自己的劳动所得缴纳了罚金。通过这种方式,吾斯曼真正明白了自食其力的含义。
乐清法院还创建了“少年犯帮教基地”,重视判后回访帮教,联系多家帮教企业,落实适用缓刑的外地籍未成年犯到帮教企业工作生活,经一段时间帮教后,每名未成年犯人都脱胎换骨,走向新生。5年来,被帮教的数百名未成年犯无一例重新犯罪。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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