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船舶污染饮用水源最高罚20万元
新民晚报
2015-06-01 15:26:16
从今天起,《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新增了防治船舶大气和噪声污染的规定,强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对造成污染的船舶最高可罚20万元。
在防治船舶大气污染方面,新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靠泊船舶使用岸电;在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船舶不得从事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明确船舶应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燃油,并鼓励使用低硫油、清洁能源;规定船舶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市青草沙、东风西沙、陈行和黄浦江上游四大饮用水水源地,新规规定:禁止船舶向水源保护区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压载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冲洗甲板;水源保护区内发生船舶油污事故,禁止使用消油剂。对于违反前述规定的,设置了最高20万元的罚款。(记者金志刚)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