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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学技术奖设立 最高奖30万元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5-06-04 07:29:57

  温州网讯 新版《温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近日发布,下月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设立温州市科学技术奖,以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达30万元。

  温州市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项。其中,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100项,并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8项。

  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励经费从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每人30万元。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按照项目奖励: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的情况将载入获奖人员人事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等的重要依据。

  同时,该《办法》要求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对各种弄虚作假、剽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市科学技术奖的行为,作出了相关处理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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