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中国好网民”要将法律记心中

来源: 新华网作者: 2015-06-04 16:01:54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近日,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本届宣传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主题,由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教育部等十部门共同主办,6月1日至7日在全国各地同步开展。中央网信办呼吁全社会携起手来,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新一代“中国好网民”。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正深度介入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很难想象今天的人们离开网络后究竟该怎样生活。而类似社交、网购等互联网业态,很多人早已耳熟能详。然而,互联网在方便你我他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次生灾害”,比如,网络谣言、诈骗、窃密等事件时有发生,恶意中伤他人、诈骗钱财、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已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毒瘤”,网民对打击网络有害信息和不法行为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维护网络安全迫在眉睫。

  其实,网络空间的失范、无序,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虚假广告盛行、网络欺诈、恶意造谣诽谤、粗鄙无厘头的谩骂……诸如此类的现象,不仅污染了公众视觉,玷污了社会道德,而且涉嫌违法犯罪,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还会助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传播一波又一波的负能量,对自己更无丝毫益处可言。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推行“网络空间法治化”必然是题中之义。正如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所说:“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下不能做的事网上同样不能做。要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讲诚信、守秩序,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

  作为网民,我们需要懂得,网络表达虽然是言论自由的延伸,但并非没有边界,同样需要受到法律法规制约,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而动辄造谣谩骂,付诸非理性的行为,显然不是一个公民应有的作为。我们不妨经常问一问自己,有没有充当网络负能量的“帮凶”和非理性声音的“放大器”?有没有亵渎文明底线和法律尊严?

  “正人先正己”,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到“不逾矩”;同时,严守法律底线,切实让法律入脑入心,依法上网,唯有如此,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让网络更多地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真正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李东标)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