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把首饰带回家保管 金店老板被人盯上了
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通讯员童法钱江晚报驻嘉兴记者黄娜)老杭46岁,在嘉兴桐乡洲泉镇义马集镇上开了家金店。他有个习惯,每天打烊后要把柜台内的20多件首饰带回家保管。
他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他的这个习惯。
6月3日上午,在桐乡市人民法院的第三法庭里,三个年轻人站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后悔犯下大错,其中两人还是亲兄弟,坐在旁听席上的父母不停抹泪。
这三个人最大的29岁,另外两个才24岁,就是他们打劫了老杭。
去年10月15日晚上8点30分,老杭照例把黄金项链、手镯以及一些银器,连同当天的一万元营业款,全部放入皮包,然后把包放在摩托车座垫下。
老杭的家离店只有两公里,骑摩托车5分钟,但在离家不足50米的地方有个弯道,每次老杭经过都要放慢车速。
那天晚上,他刚放慢车速,突然一个戴白色口罩的男人过来一把抓住车头,另一人从后面抱住他,把他揪下了车。
两人骑上老杭的摩托车,转眼就不见了。
考虑到劫匪要出货,警方动作迅速,将杭嘉湖地区百余家金店监控起来。
两天后的下午3点,湖州德清一家金店来了线索,一名操桐乡口音的男子,于前一天上午出售两条黄金项链。
叫来老杭一看,正是他家被抢的东西。
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去年10月1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费某兄弟和归某被抓获,共追回260多克金器。
原来,归某结婚时曾在老杭的金店买首饰,知道老杭习惯每天打烊后带金器回家。他们摸清了老杭打烊的时间、回家的路线,在老杭回家路上埋伏了两三次,都没敢下手,直到去年10月15日晚上才得手。
他们把抢来的金器分别在桐乡、余杭、德清、嘉兴等地十几家金店销赃,共获赃款8万余元。
最终,桐乡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哥哥费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归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弟弟费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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